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其他检察业务工作 资料库:枣庄峄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峄城年鉴(2008―200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1/article/28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1/article/28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其他检察业务工作


【其他检察业务工作】 根据2008年12月中共峄城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单设。9名人民监督员全部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实现了由“内聘”到“外任”的转换。检察技术、检察理论研究、警务等工作,也得到协调发展。2009年11月16日成立案件管理中心,这是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创新完善案件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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