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职工离、退休 资料库:枣庄薛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薛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8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8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节 职工离、退休
1962年至1965年,本区执行1958年国务院《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办理职工离、退休工作。其间,共办理21人(不含精简下放符合离、退休条件的职工数)。 “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离、退休工作被迫中断。直至1972年省革委重申国务院规定,职工离、退休工作得以继续。1972年至1977年,全区共办理离、退休职工1179人。其中本区493人,区外686人。1972年,提出“对年老体弱不能工作的职工,可以领取长期补助费,并照顾招收一名子女,住房有困难的职工给解决住房费”。该规定执行到是年底,国务院通知停止退休职工补充子女。1975年,省重申职工子女接班继续执行,为使子女接班退休形成高潮。是年退休职工达354人,其中,本区240人,区外114人。1976年,全区退休515人。1978年至1985年,全区共办理离、退休职工2189人。其中本区1167人,区外1022人。其间,1978年本区退休职工182人,为本区退休人数第二个较高的年份。同年8月,省下达了停止招收退休职工子女的紧急通知。 1980年7月,省重申部分职工退休后,可以照顾招收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就业,是年全区退休职工达39人,并出现了年龄不够设法办病休退休的现象。1986年以来,职工退休逐步走上正常。职工退离休后,其退离休待遇依据1958年国务院《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和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职退休的暂行办法》及省、市制定的实施细则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