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劳动管理 资料库:枣庄薛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薛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8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8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劳动管理
一 职工调配、调动 调配 建国后,职工的调配主要有建制性调配和因事业需要成批调动职工等。调配根据国家批准的编制定额和企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定员数,适当调配余缺,合理搭配技术力量,调配中坚持全民企业和大集体企业职工互不混岗的原则。 1972年8月,薛城区拖拉机站进行调整,24名职工调配到市拖拉机站。 1976年至1980年,区教育局陶瓷厂因亏损严重下马,32名职工陆续调配到所需单位。 1980年,区天燃焦矿采掘情况较好,出现劳力不足现象。为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1981年下半年,从本区各乡镇煤井选拔100名采掘工调配到天燃焦矿 1983年,薛城区进行企业整顿,厂矿企业实行定额、定编、定员、定责任制,对整顿中的富余劳力,根据专业和技术水平,在企业之间进行合理调剂,薛城轧钢厂一批职工调到薛城玻璃厂。 1984年,薛城糖厂、床单厂下马,糖厂113名职工、床单厂100名职工分别调出适当安置。同年,由于隶属关系的变化,薛城制药厂全部职工移交给省医药管理局。薛城区石油库30名职工移交给枣庄市。 1985年8月,薛城区五金批发站移交给市批发站,七名职工同时移交市批发站管理。同期,薛城百货站27名职工移交给市对口部门管理。同年,薛城区武装部福利厂转为本区集体所有制企业,原厂职工全部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人。市直薛城燃料公司移交给薛城区管理,原公司所有职工全部转到薛城区劳动部门管理。 调动 职工调动的基本原则是执行企业编制定员,对于超编单位一般不调入,煤矿职工一般采取对调的办法,对于地下采掘工一般不得调做其它工作。 1973年,为解决夫妻长期分居的实际困难,本区调往外地52人。1974年,调入、调出计39人。其中,属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的30人,有实际困难的8人,随军家属1人。 1975年,要求调出的33人,批准办理了28人;要求调入的30人,批准办理了25人。 1978年后,离、退休干部职工较多,要求把子女调入身边工作的随之增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年老体弱离、退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照顾一名子女就近工作。到1981年,调入、调出370人。其中,军转干部家属调动46人。 1980年以来,由于城镇人口的增加,对外地区调入薛城的一般不予办理。个别确有实际困难的,予以照顾。 为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促进薛城区经济迅速发展,根据枣庄市劳动局〔1984〕123号文件规定,安排引进人员5人,为引进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8人。 1986年开始,对调入工人实行计划管理。外地职工调入本区的条件主要是生产单位需要选调的技术骨干,夫妻长期分居以及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照顾的职工,是年,本市区内调入401人,调出193人。 1987年,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劳动合同制工人逐年增多。对合同制工人转移工作单位的规定是,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转移工作单位。如需要转移工作单位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在同一所有制单位间转移。是年,省内其它地市调入36人,本市区内其它单位调入211人,调出86人。 1988年,省内外其它市地调入八人,本市区内其它单位调入104人,调出71人。1989年,省内外其它市地调入一人,本市区其它单位调入15人,调出85人。 1990年,随着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化,一些企业关、停、并、转,部分职工富余出来,工人调动重点是在本区企业间调剂余缺。是年省内外其它市地调入11人,本市区内其它单位调入61人,调出182人。 二 清理计划外用工 清理计划外用工始于1956年。当时,为节约工资基金,控制商品粮供应,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缓解就业紧张状况,本区清理了一批计划外用工。1972年,针对“文化大革命”中计划外用工进行了清理。 1978年,本区贯彻山东省1973年“精简压缩临时用工人数,1970年以来集体工转全民职工未经省批准的要退回,1973年以来未经省批准招收的工人要清退”以及省1975年“整顿县办工业亦工亦农制度”的有关指示精神,开始对区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整顿和清理。是年,本区全民企业共清退549人,包括亦工亦农人员382人。其中,农、林、水127人,农机站60人,房管所85人,供销社110人,临时工30人。农业用工137人,其中,建筑工108人,搬运工29人。 集体单位亦工亦农工人,1978年统计为1148人,主要为井下采掘工,当时全部清退有一定困难,区属企业亦工亦农人员清退10%。 80年代以来,本区把清退计划外用工当作一项重要工作。1981年,区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清退领导小组,领导清退工作。区粮食局有亦工亦农人员46名,分布于全区各粮所,分别任司镑、化验、仓保、会计等工作,有些已在单位干六七年,清退阻力大。首先清退包括领导子女、家属在内的13名职工,46名计划外用工全部清退。薛城区物资局计划外用工49人。其中,16名亦工亦农人员属建局时招用的老职工,也一律按清退政策办事。1981年为清退计划外用工人员最高的一年,全区共清退846人。其中,亦工亦农361人,农村计划外用工258人,其它临时工227人。对此,市劳动局转发了薛城区清退计划外用工工作的经验。 1983年,全区普查职工档案,清退计划外用工300人。配合清退工作,有关部门对企业核编定员,定产值、定利润、定规章制度。1983年,全区清退计划外用工103人。此后清退人数逐年减少。 三 职工考核 1962年薛城区建立初期,对职工考核方法比较简单,但由于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重视职工管理,因此,对职工队伍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1963年开始,职工正式建立起档案,职工考核制度逐步健全,全区各厂矿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考核任务,成立5至7人或7至9人的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干部、生产、政工、工会及工人代表参加。职工考核的内容和范围规定为:学徒工期满转正定级,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习期满后转正定级,试用期或练习期未定级的工人,期满后根据需要,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可提级的技术人员,改变工种或调入新岗位的岗位性技术性考核,使用先进设备技术培训性考核。 考核根据工种等级有区别地进行。理论考试采取笔试答卷的方法,对识字少或不试字的老工人经考评小组批准可采取口试或代笔。在考核中主要考基本功和熟练操作程度,采取一看二评的方法,根据现场操作情况评议得分结果,经考核委员会审定,向群众公布。 1982年,全区对1966年至1980年三级工以下的青年工人进行全面技术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职工现有情况进行文化和技术补课。 1987年,区劳动局对各厂、矿等427名电工实行技术操作考核。1986年至1990年,对全区各厂矿锅炉、压力容器、机车操作人员进行了565人次的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根据职工技术水平高低、熟练程度,经评议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无证者不准上岗。 1989年8月,成立了劳动局、供电局、煤炭局等单位7人考核评审委员会,对全区1637名职工进行技术职称考核评定。1990年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上级批准,全区职工评出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37人,初级职称890人,形成了定期考核制度。 四 职工奖惩 奖励 建国后,职工奖励分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荣誉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物质奖励作为工资制度的一种辅助形式,薛城区实行过的奖励形式主要有年终双奖、单项奖、跃进奖、综合奖和附加工资等。建国初,本区曾实行过多种单项奖励制度,以后逐步发展成为综合性的奖励。到1966年取消奖金,改为附加工资。1978年,奖金制度逐步恢复。是年6月,经批准开始实行奖金制和计件工资制,首先在纺机厂和供销社试行。1979年底,全区各单位普遍推开。奖金的提取灵活掌握,饮食业在计时计工的基础上由超利润提成逐步走上经济承包。 1982年,区印刷厂、被服厂、玻璃厂、工业供销公司、建材公司、轧钢厂、制药厂实行经济责任制。工资、奖金通过审定,印刷厂超利润奖为16%,建材公司奖金提取为总利润额的20%,制药厂为25%,轧钢厂为30%。对企业单位生产人员和非生产人员的奖金作了规定,非生产人员的奖金不得超过生产人员奖金的平均数,完不成任务的罚款按百分比扣,最多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20%。 本区煤炭系统奖金实行吨煤提成制。1981年至1983年,全区10个煤矿年平均职工人数1258人,平均每年发奖金29.25万元,平均每年每人232元,由于生产利润完成的不一,奖金有差别。 不实行利润提成和计件工资的单位,实行一次性年终奖。其条件是,企业单位完成国家计划,按单位人数每人每月提取奖金16元;只完成国家计划主要指标其它计划指标没完成的,按单位人数每人每月提取奖金8元;指标没完成的不提取一次性奖金。奖金的分配本着鼓励先进分等评奖的原则进行。 1979年以来,奖金的发放标准很不一致。有的单位奖金数额达几百元,有的单位只几十元。1984年提出“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单位发奖金名目繁多,如全员奖、会战奖、扭亏奖、团结奖等。有的单位为发奖金,违背财经纪律,把流动资金和上交利润扣下发放奖金或实物。有的单位不讲贡献大小,平均使用,形成混乱,影响职工的情绪,造成国家集体不应有的损失。 1985年,奖金发放实行与上交利润挂钩的办法,上下浮动率由本单位提出意见,主管单位审查,区劳动局批准。1986年至1990年,全区发放各种奖金共513.9万元。其中,超产奖241.1万元,节约奖3.3万元,考勤奖5.7万元,年终奖104.5万元,其它奖163.7万元。 惩处 建国后,职工犯错误,按照所犯错误的不同性质、造成危害程度以及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区别不同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撤职、开除留用、开除处分。其中,开除留用不超过一年,留用期只发生活费,对犯错误的职工给予处分或撤销处分,都要经群众讨论,领导部门批准。处分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除名职工,当地有关部门可作为待业人员对待,但在两年内不得招收为正式工人。 1970年,薛城区农机厂一名职工因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被开除。由于“文化大革命”对青年的毒害,80年代初,青工中无政府主义思想严重,突出表现为经常打架斗殴、无故旷班、违章作业。1982年度,矿系统13名青工被除名。1985年以来,各企业不断完善各种形式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劳动规章制度,职工违纪现象大为减少,1986年至1990年,全区共有21名青工分别受到开除以下处分。 五 全员劳动生产率 1962年薛城区初建时,全区只有14个工业企业。其中区直4个,社办企业10个。企业生产基础薄弱,产品单一,整个工业年产值只有92.7万元,劳动生产率低下。 经过近30年的发展,到1990年,全区区直和乡镇办企业已达203个。其中,全民企业11个,集体所有制企业192个,是建区时的45倍。1990年,全区工业总产值37091万元,是建区时的400倍,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全民所有制企业为29670元,集体所有制企业为10313元。 1962年至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精减职工,调整经济结构,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平均年增长率为25%。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1975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生产率为1044元,集体所有制企业为3882元,平均年递增1.9%。 1976年至1980年“五五”期间,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但在这五年内,上山下乡青年回城就业,加上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职工人数增加,相应地影响了劳动生产率,全民所有制企业五年增长108%,年递增21.6%;集体所有制企业五年增长15.37%,年递增3%。 1981年至1985年“六五”期间,劳动生产率逐年稳步上升。1986年至1990年“七五”期间,由于市场疲软,劳动生产率起伏较大,全民所有制企业五年增长14.7%,年递增2.99%;集体所有制企业5年增长64%,年递增12.8%。 1973年至1990年薛城区全民所有制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 │年份│工业总产值(万元)│年平均职工人数│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 │备注│ ├──┼────────┼───────┼───────────┼──┤ │1973│1.08 │36 │300 │ │ ├──┼────────┼───────┼───────────┼──┤ │1974│1.08 │36 │300 │ │ ├──┼────────┼───────┼───────────┼──┤ │1975│10.30 │96 │1044 │ │ ├──┼────────┼───────┼───────────┼──┤ │1976│13.26 │91 │1457 │ │ ├──┼────────┼───────┼───────────┼──┤ │1977│4.59 │38 │1204 │ │ ├──┼────────┼───────┼───────────┼──┤ │1978│14.95 │171 │874 │ │ ├──┼────────┼───────┼───────────┼──┤ │1979│19.98 │165 │1211 │ │ ├──┼────────┼───────┼───────────┼──┤ │1980│44.98 │133 │3382 │ │ ├──┼────────┼───────┼───────────┼──┤ │1981│27.00 │126 │2143 │ │ ├──┼────────┼───────┼───────────┼──┤ │1982│28.87 │183 │1578 │ │ ├──┼────────┼───────┼───────────┼──┤ │1983│615.86 │515 │1195.8 │ │ ├──┼────────┼───────┼───────────┼──┤ │1984│875.13 │345 │25366 │ │ ├──┼────────┼───────┼───────────┼──┤ │1985│1013.97 │471 │21525 │ │ ├──┼────────┼───────┼───────────┼──┤ │1986│1391.29 │443 │31406 │ │ ├──┼────────┼───────┼───────────┼──┤ │1987│1976.00 │1277 │16468.2 │ │ ├──┼────────┼───────┼───────────┼──┤ │1988│1978.00 │1195 │16551.5 │ │ ├──┼────────┼───────┼───────────┼──┤ │1989│2206.2 │1115 │19787 │ │ ├──┼────────┼───────┼───────────┼──┤ │1990│37091.00 │830 │29675 │ │ └──┴────────┴───────┴───────────┴──┘ 注: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1971年至1990年薛城区集体所有制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 │年份│工业总产值(万元)│职工年平均人数│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 │备注│ ├──┼────────┼───────┼───────────┼──┤ │1971│233.65 │518 │4511 │ │ ├──┼────────┼───────┼───────────┼──┤ │1972│225.88 │1023 │2208 │ │ ├──┼────────┼───────┼───────────┼──┤ │1973│248.65 │1011 │2459 │ │ ├──┼────────┼───────┼───────────┼──┤ │1974│226.89 │1026 │2211 │ │ ├──┼────────┼───────┼───────────┼──┤ │1975│444.90 │1146 │3882 │ │ ├──┼────────┼───────┼───────────┼──┤ │1976│595.79 │1650 │3611 │ │ ├──┼────────┼───────┼───────────┼──┤ │1977│1219.64 │2506 │4867 │ │ ├──┼────────┼───────┼───────────┼──┤ │1978│1197.54 │2668 │4489 │ │ ├──┼────────┼───────┼───────────┼──┤ │1979│1422.27 │2659 │5349 │ │ ├──┼────────┼───────┼───────────┼──┤ │1980│1477.25 │2903 │5089 │ │ ├──┼────────┼───────┼───────────┼──┤ │1981│1373.00 │2081 │5121 │ │ ├──┼────────┼───────┼───────────┼──┤ │1982│1382.78 │2204 │6274 │ │ ├──┼────────┼───────┼───────────┼──┤ │1983│1370.49 │2215 │6270 │ │ ├──┼────────┼───────┼───────────┼──┤ │1984│1529.11 │2137 │7155 │ │ ├──┼────────┼───────┼───────────┼──┤ │1985│1232.41 │2364 │5213 │ │ ├──┼────────┼───────┼───────────┼──┤ │1986│1613.43 │3702 │4356 │ │ ├──┼────────┼───────┼───────────┼──┤ │1987│2097.30 │3644 │5757 │ │ ├──┼────────┼───────┼───────────┼──┤ │1988│4252.30 │6027 │7655.4 │ │ ├──┼────────┼───────┼───────────┼──┤ │1989│19920.50 │18804 │10059 │ │ ├──┼────────┼───────┼───────────┼──┤ │1990│34499.20 │23369 │10313 │ │ └──┴────────┴───────┴───────────┴──┘ 注:①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②1989、1990两年数字包括乡镇企业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