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干部工资 资料库:枣庄薛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薛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节 干部工资
建国至1956年以前,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也有部分人员实行工资制。1952年,国家对工作人员实行包干制的工资分制度。 1955年8月,国务院发布命令,规定从1955年7月起,取消包干制,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并辅以物价津贴制度。1955年底,薛城县工作人员353人,人均月工资45.4元。其中,正、副县长10人,人均月工资88.6人;正、副科局长39人,人均月工资67.5元;正、副区长33人,人均月工资64.5元;科员、助理员254人,人均39.36元;其他19人,人均月工资24.44元。 1956年工资改革,取消了工资分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实行直接统一按货币规定工资标准的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的工作人员,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同时,还调整了地区、产业、部门之间的工资关系。1956年工资改革,薛城县参加改革的共有353人。这个工资制度一直沿续到1985年工资改革之前。 1963年8月,部分国家机关人员工资调整。这次工资调整的升级面为40%(机关可高于40%),级别高的不升或少升,一般工作人员多升。市人委分配的指标是:区直机关升级面为42.39%,升级人数26人。各公社升级面45%,升级人数72人。实际区直机关升级32人,升级面为50%;公社机关升级76人,升级面为47.2%。是次升级,薛城办事处驻地(不包括所辖公社)和陶庄镇(不包括所辖生产大队)以及枣庄矿务局所属各矿所在地的单位,由三类工资区提高为四类工资区。这次升级后,薛城办事处共有工作人员225人,人均月工资47.69元。其中,区直机关64人,人均月工资51.45元;公社机关161人,人均月工资46.2元。 1971年7月,调整部分工人和工作人员工资,主要是解决部分职工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较长、工资较低的问题。 1977年10月,调整部分职工工资和部分职工升级,仍然是重点解决部分工作多年、工资较低的职工的问题。同时,本着“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调整部分贡献较大、工作多年的生产骨干和科研、技术人员的工资。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其他职工(不包括行政17级及其以上干部和工资相当的其他干部),按照40%的升级面增加工资。1977年,薛城区干部调整工资级别增加工资的594人,人均月增资6.09元;按工作年限和工资额调整工资的616人,人均月增资3.97元。 1979年11月,调整部分职工工资,以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国家机关1979年10底在职职工人数中的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和计划内临时工为基数,按40%的面升级,从1979年11月起,薛城区驻地和临城、陶庄、邹坞、张范、西仓五个公社所在地,由四类工资区提高为五类工资区。 1981年10月,中小学教职工、卫生、医疗和体育单位职工升级。其中,中小学教职工升级人数指标按1980年至1981年度在职人数的100%计算,升级的办法是先补后靠再升级。同时,中小学民办教师增发补助费,在国家规定补助费标准的基础上,平均每年每人增加补助费50元,从1981年10月起执行。 1982年10月,国家机关、科研、文教、卫生等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升级,上述单位1981年在册人数中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正式职工均可升级。是次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升级人数813人。其中,升两级56人。升级后人均月工资由升级前的55.87元提高到63.38元。 1983年10月,企业单位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升级。范围是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和未列入1981、1982两年调资范围的事业单位。是次全区共有626人升级,其中,升两级15人。升级后人均月工资由升级前的48.52元提高到55.18元。 1985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改革的中心内容是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以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为辅的结构工资制,以取代职务等级工资制,并对中小学教师和护士实行教龄和护龄津贴。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的执行时间,中小学幼儿园从1985年起执行,国家机关和其它事业单位从1985年7月起执行。是次全区有3961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套改了工资,套改后人均月工资由套改前的60.3元提高到78.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