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编制工作 资料库:枣庄薛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薛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7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7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六节 编制工作


    编制工作是管理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数量及编配的活动,其指导方针是“精兵简政”。
    本区的编制工作不同历史时期的情况是:1952年至1956年薛城县时期,其编制属省府和滕县专员公署(后改称济宁专员公署)统一管理。至1953年下半年,薛城县人民政府已设有16个工作部门,干部总数399人。
    1954年初开始,对党政机关精减整编,截至1955年11月底,全县共设工作部门机构18个(不包括党委部门),下达编制总人数217人,实际人数94人。
    1962年建区时,区人委设14个工作部门,下辖13处公社。是年底,区人委实有人数70人,各公社实有人数155人。
    1963年3月撤销薛城区行政建制时,市人委下达薛城区委人员编制7人,薛城办事处26人,下属13处公社人员编制仍为155人。该编制情况直到“文化大革命”前未变。
    1971年12月,薛城重新成为省辖市行政区,行使县级权力后,根据新的市辖区体制,1972年8月,区革委下设7个局4个科以及机关党委等机构。此后不断调整,到1975年,区直工作部门达39个,机关人员246人,13处公社人员仍为155人。
    1976年10月始,本区党政机关进一步分设,并注重了政企逐步分开。1984年4月,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指示精神,本区进行了区直机关的机构改革。经市编委批准,区直党政群机关及工作部门由原来的61个精简为43个,精简近30%。机构改革后,区委设工作部门6个,政府设工作部门27个,国家机关3个,群众团体4个。同时,在区委、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下设二级机构,全区党政群机关(包括乡镇)人员编制总额为600人。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区成立了编制委员会,并在区人事局设立了办公室,作为管理本区编制工作的常设机构。
    这次改革后,机构设置虽有精简,但人员编制则出现严重超编的事实。到1985底,区直及乡镇机关的行政人员实有人数已达到815人,比上级下达的核定人数超出221人(不包括公检法司系统和区统计局1984年11月上划的编制6人)。1988、1989年两年,区直机构又增设12个,人浮于事现象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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