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干部调配 资料库:枣庄薛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薛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干部调配
一 干部调动与调整 干部调动与调整在各个时期规定有不同。新中国建立后至60年代初,干部调动主要是组织派遣,即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工作需要和干部本人条件,由上级人事部门统一选派干部,重点加强农村区乡干部队伍和新建的企事业单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调配工作逐渐走上正轨。1984年11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发布《关于改革干部调配制度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本区执行这一规定,将干部调动审批权限划分为:区委组织部批准并办理党、群系统干部调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副职及相当职务干部的调动;政府系统股级及以下干部调动以及中小学教师调往政府其它部门工作,由人事局批准并办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系统内部的调动,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办理;政法系统一般干部的调动,由区委组织部批准后人事局办理手续。另外,对于政府系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干部的调出,必须经区组织部批准后,由区人事局办理手续。 人事部门干部调动的主要形式是商调,即干部本人提出调动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人事部门根据调配原则,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自1980年至1990年,人事局共办理干部调动手续323人次。其中,调入本区163人次,调出本区160人次。 干部工作调整的批准权限按干部调动的批准权限进行。自1980年至1990年,区人事部门在区直各部门之间办理干部工作调整258人次。 1980年至1990年薛城区人事局办理干部调动、调整情况一览表 单位:人次 ┌──┬──┬───────────┬───────────┬────┐ │年份│总计│调入 │调出 │区内调整│ │ │ ├──┬──┬──┬──┼──┬──┬──┬──┤ │ │ │ │合计│机关│事业│企业│合计│机关│事业│企业│ │ ├──┼──┼──┼──┼──┼──┼──┼──┼──┼──┼────┤ │1980│30 │13 │5 │4 │4 │17 │7 │8 │2 │10 │ ├──┼──┼──┼──┼──┼──┼──┼──┼──┼──┼────┤ │1981│58 │32 │12 │10 │10 │26 │1 │18 │7 │19 │ ├──┼──┼──┼──┼──┼──┼──┼──┼──┼──┼────┤ │1982│52 │24 │7 │11 │6 │28 │/ │25 │3 │17 │ ├──┼──┼──┼──┼──┼──┼──┼──┼──┼──┼────┤ │1983│37 │16 │4 │2 │10 │21 │4 │15 │2 │9 │ ├──┼──┼──┼──┼──┼──┼──┼──┼──┼──┼────┤ │1984│62 │35 │16 │14 │5 │27 │7 │18 │2 │14 │ ├──┼──┼──┼──┼──┼──┼──┼──┼──┼──┼────┤ │1985│84 │43 │16 │19 │8 │41 │10 │16 │15 │24 │ ├──┼──┼──┼──┼──┼──┼──┼──┼──┼──┼────┤ │1986│63 │30 │9 │16 │5 │33 │11 │16 │6 │34 │ ├──┼──┼──┼──┼──┼──┼──┼──┼──┼──┼────┤ │1987│65 │32 │11 │16 │5 │33 │7 │17 │9 │31 │ └──┴──┴──┴──┴──┴──┴──┴──┴──┴──┴────┘ 续表 ┌──┬──┬───────────┬───────────┬────┐ │年份│总计│调入 │调出 │区内调整│ │ │ ├──┬──┬──┬──┼──┬──┬──┬──┤ │ │ │ │合计│机关│事业│企业│合计│机关│事业│企业│ │ ├──┼──┼──┼──┼──┼──┼──┼──┼──┼──┼────┤ │1988│33 │19 │5 │9 │5 │14 │/ │11 │3 │28 │ ├──┼──┼──┼──┼──┼──┼──┼──┼──┼──┼────┤ │1989│60 │41 │7 │8 │26 │19 │2 │13 │4 │27 │ ├──┼──┼──┼──┼──┼──┼──┼──┼──┼──┼────┤ │1990│106 │50 │19 │21 │19 │56 │22 │34 │/ │45 │ └──┴──┴──┴──┴──┴──┴──┴──┴──┴──┴────┘ 二 计划调配 计划调配即按照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调配任务进行调配工作,包括为建设单位和扩建扩编单位选调干部,接收军转干部家属中干部、支边内调干部以及其指令性调配任务,选调干部一般由上级下达包括干部选调指标、对象、条件、时间等内容在内的指令性文件,由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在本地区各部门中选调。 选调干部是建国初期干部调配工作的主要方式。1951年9月,临城县选调干部充实了县交易所。11月,选调了人民检察院干部。1956年1月,选调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 80年代以来,本区选调干部主要是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增编指标进行。自区人事局成立到1990年底,上级编委和业务主管部门先后九次下达选调干部指标,涉及法院、经济、法庭、财政监督、军队退休干部管理、统计、食品卫生管理、税务、审计等部门和工作,选调干部指标30人。1980年至1982年,本区根据上级指示,先后接收安排了三批西藏内调干部9人。 三 人才交流工作 人才交流是新时期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干部调配工作的重要补充。1984年9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薛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在人事局设办公室,办理人才交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