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 会议决议 资料库:枣庄薛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薛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36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36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二 会议决议
薛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决议 (1986年6月20日通过) 薛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孙宝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地方志工作情况的报告》,现作如下决议: 一、会议认为,编修地方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它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有利于保存史料,教育后代,具有“教育、资政、存史”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在1988年以前,完成一部《薛城区志》、13部乡镇志及各专业志的编志规划,区人民政府应责成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实施。在当前的准备阶段中,更要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三、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这项浩繁的史料建设工程摆到重要位置,尽快健全编志组织,配齐编纂工作的精干人员,切实解决修志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进行检查督促,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全区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开拓前进,为完成我区地方志编纂任务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