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育政策
50年代初期,本地政府执行的是国家鼓励生育政策,对夫妇生育子女发给补助,对多子女家庭给予照顾,在农村实行“人七劳三”的分配原则。50年代中期,党和政府提出节制生育号召,但实际执行的仍是鼓励生育政策,这种政策一直延续到60年代初期。
1962年,国家取消鼓励生育政策,制定了晚婚节育措施。1963年,薛城区委办事处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在全区开展避孕节育宣传教育。1964年,动员三个孩子以上的夫妇绝育,三孩以下稀生,未婚青年晚婚。
70年代初期,实行一对夫妇两个孩子的政策,对两孩以上的夫妇普遍要求绝育。1979年,计划生育提出要求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薛城区革委贯彻执行山东省革委《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对志愿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颁发《独生子女优待证》,干部、职工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元,社员发给工分补助,免收从小学到高中的学费。对实行绝育、流引产干部职工由单位发给一定生活补贴。这年10月,区委、区革委下达《关于执行〈枣庄市委关于限制计划外生育的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划外生育一胎者其孕期及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用全部自理,干部、职工产假不发工资,社员不记工分,一年内不参加评奖。计划外二胎者,产后结扎,夫妇双方属干部、工人的连续七年分别扣除每月基本工资的10%,三年内不评奖,不晋级,不晋职,孩子不享受入托和医疗保健待遇,是社员双方扣劳动工分10%,孩子7岁内口粮按议价供应。生三胎及三胎以上,五年内不评奖,不晋级,不晋职,生四胎以上者按50%累进计算。
1982年,区委、区政府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于特殊情况,通过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经区县计生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二胎生育,并规定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在24岁以上为晚育,干部、职工实行晚婚增加婚假15天,晚育者产假为三个月,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调资、晋级;公社社员照记工分。对计划外生育的夫妇,给予批评教育,并采取必要的经济、行政措施。干部、工人除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外,根据情节分别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合同工、临时工、民办教师、亦工亦农人及其他雇用人员强生二胎以上者,一律辞退。
1985年,在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4〕7号文件和省〔1984〕7号文件规定二胎生育政策的同时,对农业人口中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妇,年龄在30岁以上的安排生育二胎(间隔式)。1985年,《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下达后,薛城区委、区政府即下发关于执行条例的通知,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薛城区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始于1956年。当时,区妇幼保健站和区医药卫生部门宣传避孕和避孕药具知识。
6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广泛开展。1963年,薛城区委办事处在区文化馆举办避孕知识展览,抽调部分卫生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利用图片模型宣讲避孕结育知识,展览历时15天,参观受教育达万人之多。此后,组织培训讲解员70多人,分赴陶庄、临城、张范、南石、周营等地,宣传避孕节育措施。1965年,区委办事处组织宣传队在周营、南常驻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配合手术队说服动员,半年时间放置节育环1000多人,并做流产手术。
1974年,组织计划生育宣讲团,由古井大队党支部书记李大成等七人在全区各地宣讲他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1976年以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薛城区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宣传落实计划生育。1977年,南石公社计划生育掀高潮,区组织宣传队、宣传车到大队演唱,到处敲锣打鼓,鞭炮齐鸣,受术者披红戴花,召开表彰大会,对第一批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夫妇隆重表彰,并向全区人民发出了倡议书。年底,全区有4008对一孩夫妇报名终生只要一个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优待证》。
1982年12月至1983年1月、1983年12月至1984年1月及1985年11月,全区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宣传月活动。各级党政干部带头到基层演讲,用算账对比的方法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区广播站举办专题广播,文化部门放映专场电影,薛城区豫剧团先后演出《合家欢》、《墙头记》等剧目,在城乡演出100多场次。各公共场所、交通道口,均有过路标、宣传栏、标语口号等。1984年,区乡镇建立宣传技术服务站,村建立服务室,全区形成三级服务网络,向群众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1990年,各乡镇办起了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
三 技术人员与节育技术
技术人员 50年代,薛城地区仅有少数医院医务人员能做人工流产(刮宫术)。1963年以后,节育技术队伍发展较快,1975年,区卫生局组织各分院和公社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进行节育技术培训,有56名医务人员掌握了节育技术。1985年,区、乡镇建立宣传技术指导站,村建立服务室,并配备手术床14张,脚踏吸引器4台,电动吸引器8台,10至16毫安透视机28部,节育技术人员120人,透环、查体、取环全部由乡镇节育技术人员实施,八处乡镇能做人工流产手术。到1985年底,区、乡镇两级节育技术人员做男女结扎术720例,放节育环3555例,透环35451人,育龄妇女查体10725人,占全区节育手术70%以上。
节育技术 放置节育环术。1964年,薛城区医院妇产科医务人员开始给多子女妇女放置节育环,手术用叉形放环器,简便易行,安全可靠。1969年,区医疗队在周营、南常等地放节育环1000多例,无任何不良反应,至今一孩妇女多用此法节育。
女性输卵管结扎术。1964年,薛城区医院实施女性输卵管结扎术,手术切口5至7厘米,卵圆钳提管,缝3针,手术一般需1至2小时。1975年,省立医院妇产科苏应宽教授来薛城作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指导,区医院妇产科康玉大夫配合,在南常地区做女性输卵管结扎手术,腹部局麻,切口2至3厘米,指板单指提管法,缝1针,手术轻,效果好,1976年推广使用至今。1976年,区医院再派康玉大夫去利津学习针刺麻醉小切口女性输卵管结扎法。1977年在南石地区实施,每例10多分钟,手术效果好,省派团参观,给予很高评价。
男性输精管结扎术。1964年,薛城区医院为区文教卫生科科长丁健做首例男性输精管结扎术,采用局麻,切口1.5厘米,蚊式钳提管缝两针,该手术复杂,易感染。1975年,张裕盘大夫去曹县学习男性输精管结扎术,局麻,切口0.5厘米,男扎钓提管针头固定,手术一般10多分钟,受术者易于接受,一直沿用至今。
男性可变性输精管栓阻术。男性输精管栓阻术为80年代新技术,1989年,薛城地区派员去山西人民医院进修学习,引进该技术,手术采用局麻,固定输精管,栓阻钳夹,注射药物,约5分钟凝固即可,此法已在全区推广。
人工流产引产术。50年代,薛城区人民医院开始做人工流产(刮宫术)。1964年开始,用脚踏吸引器、电动吸引器做人工流产,手术操作简便,安全可靠,被广泛使用至今。
引产术。1972年,薛城区医院妇产科采用水囊引产法给怀孕6个月以上的孕妇做引产术。1976年,改用阴道插管注射利凡诺引产法,手术效果好,一直沿用至今。
药具避孕术。50至60年代,卫生医药部门推广使用避孕套、避孕隔膜等。1971年开始使用避孕并药片、外用避孕药具等8种。80年代增加长效甲、避孕针等。1985年,全区自上而下均建起了“两站一室”,实行经费包干,节省药具,提高了使用效能。
四 计划生育成果
从60年代起至90年代末,薛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经过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积极努力,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取得了显著成效。
人们的生育观念真正更新。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有力地破除了几千年来“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旧的传统生育观念。人们从封建愚昧中觉醒,懂得了子女多少不是命中注定,自己可以节制生育。认识到生儿育女不再是家庭私事,子女也不是私有财产。有计划地生育子女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福于子孙后代的大事,从而使人们逐步树立起计划生育为荣的新观念。
1980年,全区有5450对一孩夫妇终生只要一个孩子,占全区一孩夫妇人数的96.7%。由于生育观念更新,全区育龄妇女广泛采用节育措施。1985年,全区已婚育龄妇女48271人,落实节育措施46132人。其中,男扎11475人,女扎10820人,放环20271人,使用避孕药具3566人,节育率95.6%。1990年,全区已婚育龄妇女51046人,落实节育措施49831人。其中,男扎13402人,女扎11058人,放环23054人,使用避孕药具2317人,节育率97.6%。
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薛城区人口自1950年至1970年的21年中,除1958年后的困难期人口出生率处于低谷外,其余18年人口出生率均为高速增长,年出生率均在38‰以上。其中,最高年份1962年人口出生率高达45.2‰。1970年以来,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口猛增得到有效控制。1971年,人口出生率即下降为27.3‰。1976年至1985年,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4‰以下。 1962年至197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在30‰左右,最高年份1970年达33.6‰,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开展以后,人口增长的势头逐步改变。70年代前五年,自然增长率为20‰左右。
1977年至1985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无在12‰以下。其中,1980、1983、198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在6‰以下。1986年至1990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8.66‰。
第七节 生育
视图
一 生育政策
50年代初期,本地政府执行的是国家鼓励生育政策,对夫妇生育子女发给补助,对多子女家庭给予照顾,在农村实行“人七劳三”的分配原则。50年代中期,党和政府提出节制生育号召,但实际执行的仍是鼓励生育政策,这种政策一直延续到60年代初期。
1962年,国家取消鼓励生育政策,制定了晚婚节育措施。1963年,薛城区委办事处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在全区开展避孕节育宣传教育。1964年,动员三个孩子以上的夫妇绝育,三孩以下稀生,未婚青年晚婚。
70年代初期,实行一对夫妇两个孩子的政策,对两孩以上的夫妇普遍要求绝育。1979年,计划生育提出要求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薛城区革委贯彻执行山东省革委《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对志愿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颁发《独生子女优待证》,干部、职工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元,社员发给工分补助,免收从小学到高中的学费。对实行绝育、流引产干部职工由单位发给一定生活补贴。这年10月,区委、区革委下达《关于执行〈枣庄市委关于限制计划外生育的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划外生育一胎者其孕期及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用全部自理,干部、职工产假不发工资,社员不记工分,一年内不参加评奖。计划外二胎者,产后结扎,夫妇双方属干部、工人的连续七年分别扣除每月基本工资的10%,三年内不评奖,不晋级,不晋职,孩子不享受入托和医疗保健待遇,是社员双方扣劳动工分10%,孩子7岁内口粮按议价供应。生三胎及三胎以上,五年内不评奖,不晋级,不晋职,生四胎以上者按50%累进计算。
1982年,区委、区政府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于特殊情况,通过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经区县计生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二胎生育,并规定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在24岁以上为晚育,干部、职工实行晚婚增加婚假15天,晚育者产假为三个月,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调资、晋级;公社社员照记工分。对计划外生育的夫妇,给予批评教育,并采取必要的经济、行政措施。干部、工人除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外,根据情节分别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合同工、临时工、民办教师、亦工亦农人及其他雇用人员强生二胎以上者,一律辞退。
1985年,在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4〕7号文件和省〔1984〕7号文件规定二胎生育政策的同时,对农业人口中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妇,年龄在30岁以上的安排生育二胎(间隔式)。1985年,《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下达后,薛城区委、区政府即下发关于执行条例的通知,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薛城区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始于1956年。当时,区妇幼保健站和区医药卫生部门宣传避孕和避孕药具知识。
6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广泛开展。1963年,薛城区委办事处在区文化馆举办避孕知识展览,抽调部分卫生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利用图片模型宣讲避孕结育知识,展览历时15天,参观受教育达万人之多。此后,组织培训讲解员70多人,分赴陶庄、临城、张范、南石、周营等地,宣传避孕节育措施。1965年,区委办事处组织宣传队在周营、南常驻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配合手术队说服动员,半年时间放置节育环1000多人,并做流产手术。
1974年,组织计划生育宣讲团,由古井大队党支部书记李大成等七人在全区各地宣讲他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1976年以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薛城区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宣传落实计划生育。1977年,南石公社计划生育掀高潮,区组织宣传队、宣传车到大队演唱,到处敲锣打鼓,鞭炮齐鸣,受术者披红戴花,召开表彰大会,对第一批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夫妇隆重表彰,并向全区人民发出了倡议书。年底,全区有4008对一孩夫妇报名终生只要一个孩子,领取了《独生子女优待证》。
1982年12月至1983年1月、1983年12月至1984年1月及1985年11月,全区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宣传月活动。各级党政干部带头到基层演讲,用算账对比的方法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区广播站举办专题广播,文化部门放映专场电影,薛城区豫剧团先后演出《合家欢》、《墙头记》等剧目,在城乡演出100多场次。各公共场所、交通道口,均有过路标、宣传栏、标语口号等。1984年,区乡镇建立宣传技术服务站,村建立服务室,全区形成三级服务网络,向群众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1990年,各乡镇办起了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
三 技术人员与节育技术
技术人员 50年代,薛城地区仅有少数医院医务人员能做人工流产(刮宫术)。1963年以后,节育技术队伍发展较快,1975年,区卫生局组织各分院和公社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进行节育技术培训,有56名医务人员掌握了节育技术。1985年,区、乡镇建立宣传技术指导站,村建立服务室,并配备手术床14张,脚踏吸引器4台,电动吸引器8台,10至16毫安透视机28部,节育技术人员120人,透环、查体、取环全部由乡镇节育技术人员实施,八处乡镇能做人工流产手术。到1985年底,区、乡镇两级节育技术人员做男女结扎术720例,放节育环3555例,透环35451人,育龄妇女查体10725人,占全区节育手术70%以上。
节育技术 放置节育环术。1964年,薛城区医院妇产科医务人员开始给多子女妇女放置节育环,手术用叉形放环器,简便易行,安全可靠。1969年,区医疗队在周营、南常等地放节育环1000多例,无任何不良反应,至今一孩妇女多用此法节育。
女性输卵管结扎术。1964年,薛城区医院实施女性输卵管结扎术,手术切口5至7厘米,卵圆钳提管,缝3针,手术一般需1至2小时。1975年,省立医院妇产科苏应宽教授来薛城作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指导,区医院妇产科康玉大夫配合,在南常地区做女性输卵管结扎手术,腹部局麻,切口2至3厘米,指板单指提管法,缝1针,手术轻,效果好,1976年推广使用至今。1976年,区医院再派康玉大夫去利津学习针刺麻醉小切口女性输卵管结扎法。1977年在南石地区实施,每例10多分钟,手术效果好,省派团参观,给予很高评价。
男性输精管结扎术。1964年,薛城区医院为区文教卫生科科长丁健做首例男性输精管结扎术,采用局麻,切口1.5厘米,蚊式钳提管缝两针,该手术复杂,易感染。1975年,张裕盘大夫去曹县学习男性输精管结扎术,局麻,切口0.5厘米,男扎钓提管针头固定,手术一般10多分钟,受术者易于接受,一直沿用至今。
男性可变性输精管栓阻术。男性输精管栓阻术为80年代新技术,1989年,薛城地区派员去山西人民医院进修学习,引进该技术,手术采用局麻,固定输精管,栓阻钳夹,注射药物,约5分钟凝固即可,此法已在全区推广。
人工流产引产术。50年代,薛城区人民医院开始做人工流产(刮宫术)。1964年开始,用脚踏吸引器、电动吸引器做人工流产,手术操作简便,安全可靠,被广泛使用至今。
引产术。1972年,薛城区医院妇产科采用水囊引产法给怀孕6个月以上的孕妇做引产术。1976年,改用阴道插管注射利凡诺引产法,手术效果好,一直沿用至今。
药具避孕术。50至60年代,卫生医药部门推广使用避孕套、避孕隔膜等。1971年开始使用避孕并药片、外用避孕药具等8种。80年代增加长效甲、避孕针等。1985年,全区自上而下均建起了“两站一室”,实行经费包干,节省药具,提高了使用效能。
四 计划生育成果
从60年代起至90年代末,薛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经过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积极努力,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取得了显著成效。
人们的生育观念真正更新。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有力地破除了几千年来“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旧的传统生育观念。人们从封建愚昧中觉醒,懂得了子女多少不是命中注定,自己可以节制生育。认识到生儿育女不再是家庭私事,子女也不是私有财产。有计划地生育子女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福于子孙后代的大事,从而使人们逐步树立起计划生育为荣的新观念。
1980年,全区有5450对一孩夫妇终生只要一个孩子,占全区一孩夫妇人数的96.7%。由于生育观念更新,全区育龄妇女广泛采用节育措施。1985年,全区已婚育龄妇女48271人,落实节育措施46132人。其中,男扎11475人,女扎10820人,放环20271人,使用避孕药具3566人,节育率95.6%。1990年,全区已婚育龄妇女51046人,落实节育措施49831人。其中,男扎13402人,女扎11058人,放环23054人,使用避孕药具2317人,节育率97.6%。
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薛城区人口自1950年至1970年的21年中,除1958年后的困难期人口出生率处于低谷外,其余18年人口出生率均为高速增长,年出生率均在38‰以上。其中,最高年份1962年人口出生率高达45.2‰。1970年以来,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口猛增得到有效控制。1971年,人口出生率即下降为27.3‰。1976年至1985年,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4‰以下。 1962年至197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在30‰左右,最高年份1970年达33.6‰,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开展以后,人口增长的势头逐步改变。70年代前五年,自然增长率为20‰左右。
1977年至1985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无在12‰以下。其中,1980、1983、198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在6‰以下。1986年至1990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