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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口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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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人口与经济
一 人口与生产 1962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可比价格)1998万元,人均84.7元。1990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可比价格)58681万元,人均1488.8万元。从产值总量上看,工农业总产值28年增长了近30倍,而从人均水平上看,人均工农业总产值仅增长了近17倍。 1987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44930万元,人均1215万元。1990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71162万元,人均1805.5万元。三年间,人口增长了6.6%,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58.4%。经济学家认为,人口每增长1%,将需要国民生产总值增长3-4%,方能维持原有生活水平,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这个速度。 1962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898万元,人均80.4元。1990年,农业总产值14101万元,人均357.8元,28年产值增加7.4倍,人均仅增4.5倍。粮食产量在耕地逐年减少的情况下,由1962年的3253万公斤增加到1990年的16284万公斤,人均占有粮食由1962年的137.9公斤增加到1990年的413.2公斤。在28年间,粮食总产量增加了5倍,人均占有粮食增加了仅3倍。 60年代初期,薛城工业基础非常薄弱。1962年,全区工业总产值92.7万元(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人均工业总产值极低。1990年,全区工业产值44580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去掉价格增长因素的影响,工业总产值比1962年增加了450多倍,人均水平高倍增长。 1962年薛城区建立后,财政收入逐年提高。1971年,全区财政收入904万元,1990年增加到3239万元,增长了3倍以上。薛城银行存款余额逐年增加,1962年,全区存款余额31.4万元,人均1.3元。1990年,全区银行存款余额21830万元,人均银行存款553元。 二 人口与土地 薛城土地面积506.71平方公里,折合760075亩。1949年,薛城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35.8人。1990年,人口密度778人,增加了2.3倍。 耕地面积随着城乡建设和工业企业的高速发展呈逐年减少的趋势。1990年同1962年比较,人口增加了67%。其中,占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增加了62%,而全区耕地面积反而减少了16.9%。建区后的28年间,人口增加了158116人,耕地面积减少了74196亩,人均耕地由1962年的2.3亩下降到1990年的1.2亩,减少了近一半。 薛城区人口与耕地变化情况一览表 ┌──────────┬───┬───┬───┬───┐ │指标 │1949年│1962年│1980年│1990年│ ├──────────┼───┼───┼───┼───┤ │全区总人口(人) │170172│235972│338005│394138│ ├──────────┼───┼───┼───┼───┤ │其中:农业人口(人) │/ │187407│278231│304079│ ├──────────┼───┼───┼───┼───┤ │全区耕地面积(亩) │/ │437908│387387│363712│ ├──────────┼───┼───┼───┼───┤ │每一农业人口均占(亩)│约3.5 │2.3 │1.4 │1.2 │ └──────────┴───┴───┴───┴───┘ 三 人口与消费 清末民初,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低下,人民生活水平极低,日用生活用品奇缺,社会购买力差,商品零售额很小。 建国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逐年改善,社会购买力不断提高。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项经济政策开放搞活,各种商品货源不断扩充,个体商业倍加活跃,全区城乡贸易市场繁荣,购买力大大加强。1990年,全区社会商品零售额23226万元,同建国初期比较增加了100多倍。1990年,居民消费19402万元,人均492元,同1962年比较,人均消费增加了430多元,增加了近8倍。 80年代以来,本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吃的方面,要求吃好,副食品消费的增长量远远高于主食的增长量。在穿的方面,棉织品逐渐被化纤织物代替,趋向于讲究质量,款式舒适美观。在用的方面,讲究实用、耐用、新潮,高档名牌备受欢迎。日用必需品供应稳定,高档耐用消费品发展迅速,彩电、冰箱等高档耐用消费品进入了寻常百姓家。在住的方面,全区基本上摆脱了过去那种旧、危、暗、挤的状况,住房情况有明显好转。农村宽敞的散瓦结构住房取代了过去的低暗草房。城镇中,水、电、暖气、煤气“四通”住房比重不断增大。1990年,全区人均住房面积16.5平方米。其中,城区人均住房约12平方米,农村人均17.6平方米,同1962年比较,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990年薛城区每百户平均拥有的耐用消费品与人均住房面积一览表 ┌────────┬──┬──┬──┬──┬──┬──┬──┬──┬──┬──┬──┬──┬──┬──┐ │消费品种类 │平均│薛城│夏庄│金河│常庄│兴仁│沙沟│周营│陶官│南常│邹坞│张范│南石│陶庄│ ├────────┼──┼──┼──┼──┼──┼──┼──┼──┼──┼──┼──┼──┼──┼──┤ │自行车(辆) │182 │266 │190 │140 │110 │187 │210 │153 │200 │197 │210 │160 │153 │183 │ ├────────┼──┼──┼──┼──┼──┼──┼──┼──┼──┼──┼──┼──┼──┼──┤ │缝纫机(架) │55 │73 │67 │30 │63 │43 │30 │47 │40 │47 │73 │53 │77 │77 │ ├────────┼──┼──┼──┼──┼──┼──┼──┼──┼──┼──┼──┼──┼──┼──┤ │钟(只) │103 │100 │107 │63 │100 │77 │100 │107 │137 │80 │100 │107 │147 │120 │ ├────────┼──┼──┼──┼──┼──┼──┼──┼──┼──┼──┼──┼──┼──┼──┤ │手表(只) │174 │257 │177 │117 │157 │157 │210 │150 │177 │173 │883 │100 │183 │230 │ ├────────┼──┼──┼──┼──┼──┼──┼──┼──┼──┼──┼──┼──┼──┼──┤ │其中:电子表(只) │22 │47 │27 │/ │/ │37 │/ │37 │30 │27 │13 │23 │47 │ │ ├────────┼──┼──┼──┼──┼──┼──┼──┼──┼──┼──┼──┼──┼──┼──┤ │洗衣机(台) │7 │47 │/ │/ │/ │7 │/ │3 │7 │/ │7 │3 │/ │23 │ ├────────┼──┼──┼──┼──┼──┼──┼──┼──┼──┼──┼──┼──┼──┼──┤ │沙发(个) │90 │190 │100 │53 │93 │60 │40 │80 │107 │87 │100 │47 │77 │140 │ ├────────┼──┼──┼──┼──┼──┼──┼──┼──┼──┼──┼──┼──┼──┼──┤ │大衣柜(个) │94 │103 │100 │63 │83 │83 │103 │87 │93 │83 │87 │90 │110 │137 │ ├────────┼──┼──┼──┼──┼──┼──┼──┼──┼──┼──┼──┼──┼──┼──┤ │写字台(张) │80 │107 │107 │43 │47 │50 │103 │83 │50 │93 │77 │77 │97 │107 │ ├────────┼──┼──┼──┼──┼──┼──┼──┼──┼──┼──┼──┼──┼──┼──┤ │收音机(台) │77 │60 │47 │50 │90 │63 │93 │87 │87 │70 │70 │93 │100 │87 │ ├────────┼──┼──┼──┼──┼──┼──┼──┼──┼──┼──┼──┼──┼──┼──┤ │黑白电视机(台) │61 │87 │50 │40 │100 │60 │53 │40 │50 │40 │67 │67 │57 │87 │ ├────────┼──┼──┼──┼──┼──┼──┼──┼──┼──┼──┼──┼──┼──┼──┤ │彩色电视机(台) │4 │13 │10 │3 │/ │3 │/ │/ │3 │/ │10 │3 │/ │3 │ ├────────┼──┼──┼──┼──┼──┼──┼──┼──┼──┼──┼──┼──┼──┼──┤ │收录机(台) │20 │37 │13 │10 │23 │27 │27 │3 │13 │23 │17 │20 │10 │40 │ ├────────┼──┼──┼──┼──┼──┼──┼──┼──┼──┼──┼──┼──┼──┼──┤ │照相机(架) │1 │3 │/ │/ │/ │/ │/ │/ │3 │/ │/ │/ │/ │3 │ ├────────┼──┼──┼──┼──┼──┼──┼──┼──┼──┼──┼──┼──┼──┼──┤ │摩托车(辆) │1 │13 │/ │/ │/ │/ │/ │/ │/ │/ │/ │/ │/ │/ │ ├────────┼──┼──┼──┼──┼──┼──┼──┼──┼──┼──┼──┼──┼──┼──┤ │电风扇(台) │92 │170 │107 │53 │70 │87 │80 │57 │67 │60 │113 │100 │93 │137 │ ├────────┼──┼──┼──┼──┼──┼──┼──┼──┼──┼──┼──┼──┼──┼──┤ │人均住房(平米) │17.6│14.6│19. │18.1│18.6│16.1│17.4│17.9│15.1│17.0│18.5│18.9│20.1│17.4│ └────────┴──┴──┴──┴──┴──┴──┴──┴──┴──┴──┴──┴──┴──┴──┘ 四 人口与就业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薛城区15岁及以上人口280759人。其中,在业人口228180人,在业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57.2%,占15岁以上人口的81.3%,占劳动适龄人口(男16岁至60岁,女16岁至54岁)的98.2%。在业人口中,男性120742人,占52.9%;女性107438人,占47.1%。在业人口中,农、林、牧、渔业劳动者158341人,占69.39%。 不在业人口52579人,占全区15岁以上人口的18.7%。其中,丧失劳动能力者8072人,占15.4%;离退休职工7786人,占14.8%;在家料理家务者16148人,占30.8%;在校学生17711人,占33.7%;城镇待业人口2238人,占4.3%。从性别上看,男性不在业者22218人,占42.3%;女性30361人,占57.7%;女性高于男性15.4个百分点。从文化程度上看,文盲不在业人数24413人,占不在业人口的46.4%。从年龄结构上看,全区15岁至24岁不在业者20399人,占不在业人口的38.8%;25岁至59岁不在业者12753人,占不在业人口的24.3%;60岁以上不在业者19427人,占36.9%。 1962年薛城区建立以来,全区其本上保持了较高的就业水平。特别是80年代以来,薛城经济高速发展,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就业门路不断拓宽,全区就业率逐年提高。1990年,全区全部职工人数18024人,同1971年比较,增加了13011人,提高了近四倍。1990年末,全区乡镇企业203个,职工24199人,占总在业人口的10%以上。劳动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三结合”的劳动就业方针,1985年至1990年,共招收工人4461人,基本上缓解了城镇人口的就业压力。 五 劳动人口与负担 劳动年龄人口与非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称负担系数。1990年,全区劳动年龄人数(15岁至64岁,同劳动适龄人口不同)259999人,占总人口的65.6%;非劳动年龄人口(14岁及以下,65岁以上)136226人,占总人口的34.4%。其中0岁至14岁人口115470人,占总人口的29.1%。65岁及以上人口20756人,占总人口的5.2%。全区总负担系数为52.4%,即每百人将负担52.4个非劳动年龄人口。其中,负担少年44.4人,老年8人。1982年人口普查,薛城区总负担系数为63%。其中,负担少年55.2人,老年7.8人。1990年同1982年比较,总负担系数下降10.6个百分点,特别是在抚养少年儿童方面有较大幅度下降,系数下降了12个百分点,每百名劳动人口抚养少儿从1982年的55.2人下降到44.4人,减少了1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