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教师 资料库:枣庄薛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薛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29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29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节 教师


    一  教师来源
    清末,本地以办私塾教育为主,塾师的聘用因学东的财势不一而有区别,富户人家多聘请有功名的贡生、秀才或声望较高通晓儒学的处士任教,一般人家教育子弟公聘的塾师则不一定有功名。民国初期,小学堂的教师初称教习,后称教员。教习多由县办单级教员养成所培训的塾师担任。小学教师实行聘任制,由校长聘任,聘用时均填写聘书和聘任书。1912年至1937年,本地区有小学27所,小学教员65人;1938年至1945年,小学50所,小学教员142人;1945年至1948年,解放区小学17所,小学教员46人;蒋管区小学28所,小学教员114人。上述各时期的小学教员少数来自滋阳乡、临沂师范、曲阜师范及其它师范专业学校等,多数是毕业或肄业于济宁、兖州、徐州、济南或滕县、峄县公私立或教会中学的学生、私塾出身能接受新学的开明知识分子也占相当的比例,由于教师们都有私塾底子,文学程度都比较好,教学质量较高。
    建国初,党和人民政府为发展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团结、教育、改造、使用”的知识分子政策,组织培训知识青年及在社会上从事过教育工作的中青年教师,让其做人民教师。1948年底至1949年4月,台枣专署文教科于赵(苍山)县坊前办第一期教师短训班,该班后迁台儿庄;1949年7至9月,在峄县城办第二期师训班,该两批学员成为开创本区人民教育事业的基干。
    1950年,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民政府继续招收社会知青和旧社会失业教师来充实教师队伍。1951年,滕县专署又在原临城县的邓寨办第三期速师培训师资,共培训青年教师约300人,以后又陆续从徐州、济宁、曲阜、峄县等师范学校分配毕业生来充实教师队伍。1954年,在徐州市招收高、初中毕业生34人。
    1958年秋,普及小学教育工作搞跃进,当时并大校,师生搞“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从回乡知识青年及过去精简的教师中招收了部分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北小办工读师范班,两班学生100人。1960年,分配本区任小学公办教师的40多人。该批民办、代课及工读生教师从1961年陆续精简下放,至1962年基本上放完,共精简90多人。
    1962年至1964年,本区每年扩班30个,需增教师45人左右,国家分配的师范生每年仅能递补自然减员,所需教师靠请代课教师和招收城镇知青来担任。1964年,从济南市招来18位高中毕业生作试用教师,试用一年后即转正。
    1968年,因原有教师被放回原籍,上级又要求“队队办小学,社社办中学”,一时师资很缺。是时,招收了大批的民办教师。以后,随着中小学教育的不断发展,民办教师也逐年增加。至1978年,民办教师已成为庞大的教师队伍,各公社公民办教师比例约为1:3,不少农村小学里是青一色的民办教师,由于教学的需要,只好破格选用,层层拔高,初中教师教高中,小学教师教初中,师资水平普遍偏低。
    1979年,对社办高中、队办联中、小学戴帽中学班进行了合班并校,压缩班级,恢复了择优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同时,也相应地调整初中与小学的师资。从1980年至1985年,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三次整顿,全区精简不称职的民办教师450余人。
    1980年以来,本区每年都有一批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分配充实到教师队伍里来。从1980年至1985年,共分配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356人。1985年以来,教师队伍稳定增长。到1990年,全区共有中小学公民办教师3616人。其中,中小学公办教师2097人,中小学民办教师1519人。

    二  教育干部
    民国初期,县立小学校长由教育局长委任,区立小学校长由教育委员会呈报教育局委任或教育局长直接委任,被委任的校长多是地方各种势力的代表人物,日伪时期的公立小学校长多为伪职人员,如周营完小校长由伪区长担任。1947年,国民党北上时期,办乡、保国民学校,明文规定乡中心国民学校由乡长担任校长,国民小学校长由保长担任。1946年,解放区人民小学校长由人民政府委任,如沙沟小学校长王子周,夏庄庞庄乡小学校长庞永吉,常庄乡石坝小学校长孟庆田等。
    建国初期,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副主任由县文教科、县人民政府推荐,专区行政公署任命;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副主任及幼儿园长由县文教科推荐,县人民政府任命。1954年至1966年,完小校长由县文教科推荐,县人民政府任命;教导主任由县文教科任命,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本区中学建革命委员会,各公社小学建教育革命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这些机构的成员,由本单位的干部、群众代表和军工宣传队或贫管会的代表三结合组成,报区革委政治部批准。
    1973年始,本区教育系统的行政、业务干部的任免都由区委组织部管理。1980年后,区教育局的股室干部、公社教育组长、业教干部、区直中小学校长均由教育局推荐,区委组织部任命,公社中学校长、教导主任、完小校长由教育局任命,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1984年,区文教局党委成立,本区中小学校长,各乡镇教育组长、业教干部、局股室负责人,均由区教育局党委任命,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区人民政府任命,至1990年未变。1990年薛城区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12人。

    三  教师培训
    1919年,滕、峄县为劝私塾改办学堂,号令私塾教师参加县办的师范讲习所接受培训,经考查合格者方可在新办学堂中任教。
    抗日战争胜利前后,临城县人民政府文教科于1945、1946年两年组织开办了两期教师培训班,主要是组织小学教师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的方针政策,未搞业务研究。
    建国初期,师资缺乏,政府对社会录用的教师只经过短期的培训,即安排任教。1954年,薛城县、峄县举办推广普通话训练班,普通话训练班的教师薛城县有张兆东、刘侠等,峄县有吴传顺、赵家琛等,各办了三期,促进了普通话教学。1956年,县抽调部分教师到曲阜师院离职进修,分别学习语文、历史、地理学科,进修后安排到中学任教。
    1960年秋,枣庄市举办教师短期培训班,时间两月,主要任务是分级分科研究教材,1961年10月,临城抽调20名中学教师离职到滕县教师进修学校进修数学、理化、语文,时间一年半。
    1962年,峄县师范函授部招收本区小学中高年级教师学员,平时函授,假期面授,学习中师语文、数学教材,单科独进。学员学习收益较大,共有语文、数学两科结业110人,单科结业60人。是年,贯彻省烟台会议精神,强调加强双基教学,提倡“咬文嚼字”,精雕细刻,小学语文、数学两科的教研活动开展得比较活跃。语文教学确定了试点班,推广语文课归类教学法。1963、1964年,市教育局于暑假期间组织小学语文、数学讲座,举行观摩教学。1971年至1973年,为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区文教科在八中举办青年教师短期培训班七期,辅导学习中学语文、数学;研究小学语文、数学教学法,共培训500多人。1976年至1977年,区教育局教研室举办高中教师短训班,全区分三片定期定点巡回辅导。主要是帮助公社高中教师吃透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共培训100余人。1977年至1979年,分片辅导初中四科,培训约400余人。
    1980年至1982年,各公社教育组办星期六学校,组织小学教师系统辅导语文、数学两科,参加辅导的公民办青年教师近千人。1980年至1981年,区教研室举办了两期青年教师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接班工作的青年教师,第一期在培训学校举办,学员32人。第二期在第十二中学举办,学员47人。1981年至1983年,为解决城乡中学开设外语课的师资缺乏问题,教研室在培训学校办了四期外语教师培训班,每期半年时间,区教育局教研室英语教研员吴修兰任培训教师,共培训英语教师67人。
    从1981年开始,每学期开学前,都组织各科任课教师疏通教材,中学由区局教研室负责组织,中学各科教研员分工指导中学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理化、生物等学科教学,既研究教材,又研究教法,一般是集中学习四天,公社小学由教育组负责组织进行,1982年至1984年,区局每年举办两次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班,每次十天。共培训了65位专职体育教师,由市局发给了合格证。
    1983年8月,薛城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教师学校成立后,采取在职教师离职进修和在职业余函授学习两种形式办班,培训教师,毕业合格发中专证书。
    1984年8月,全区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进行了教材教法过关考试。经过两次考察,共发中学教师合格证书者533人。其中,发高中教师合格证者28人,发小学教师合格证者1504人。
    1985年暑期,湖北大学心理学副教授黎世法因本区试验“六课型单元教学法”成效显著,来薛作“六课型单元教学法”实验学术报告,历时三天。来自全国12个省地的600多位教师以及本区的256位教师听取了学术报告,本区九位中小学教师上了公开课。
    1979年至1990年,全区共有116位教师参加高师函授和电大学习,已取得毕业证者64人,单科结业者32人。

    四  教师地位
    薛城地近孔孟之乡,尊师重教是薛城人民的传统美德。清时,每年农历八月二十七日是孔子的诞辰,人称“圣人会”。这一天,师生会餐,并举行礼拜仪式,先拜圣人后拜师。
    民国时期,教师的地位比一般公务员低得多。本地民谣“家有隔夜粮,不当孩子王”,正反映了旧社会教师穷苦低微的地位。
    建国后,教师的地位发生了质的变化,党和人民给予教师以“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1950年至1956年期间,本地人民教师在党和政府的信任、支持下,积极参加了党发动和领导的抗美援朝、和平签名、爱国卫生、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农业手工业合作化等运动,配合区乡村的广大干部从事演讲、办黑板报、写墙字、办广播等宣传活动,组织学生游行,参加群众大会,办夜校,办识字班,演出文艺节目,宣传党的政策等,教师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威信。
    1951年,临城县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在教师中发展青年团员,分区建立教师团支部,至1952年秋,青年教师中有团员92人。1954年起,先后有五位教师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1958年,建立了临城大公社教师党支部。
    1951年秋,组织教师参加教育工会。当时,工会《章程》明文规定教师属于工人阶级的范畴,后又组织教师参加中苏友好协会。
    1952年,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发起尊师运动,春节给教师送礼品,请年酒;平时给教师送土产品。教师和群众关系密切,是时,社会上尊师形成风气。
    1953年起,实行国家干部公费医疗,教师和党政干部一样享受党和人民政府给予的优厚待遇。
    1956年初,本地教师分别参加滕、峄县委领导的“肃反运动”。不少从旧社会过来的教师主动交待了自己的政治历史问题,党组织给做出了结论,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有重大历史问题的人,区别给予不同处分,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1957年至1958年,在整风交心的运动中,由于当时在知识分子问题上“左”的倾向,反右斗争搞了扩大化,本区内共有55名教师被定为右派。“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遭践踏,教师成了“臭老九”,在社会上受歧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明确宣布“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依靠力量”,才恢复了教师应有的政治地位。1978年12月13日,薛城区委、区政府召开了薛城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296人。会议开得非常隆重,是日上午8时,薛城镇各中小学师生、区豫剧团的演员穿着节日盛装,手持花束、花环、彩带,敲锣打鼓,在区机关招待所门前的大街上举行热烈而盛大的欢迎仪式,大会在薛城剧院召开,区委、区政府领导给优秀教师发了奖。是次会议在全区教师中产生了巨大影响。
    1979年,区教育局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设信访办公室。从1979年1月至1980年9月,将本区错划右派的55名教师全部纠正,复查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全错全改的21人,部分错部分改的6人,外部改为内部的10人,恢复政籍的14人,改变处分的8人,撤销处分的4人,给改错录用者补发了工资。
    优秀教师表彰始于50年代初期。1951、1955年,临城县、峄县曾召开大会对模范教师进行表彰。1963年,枣庄市教育系统先代会,全区代表18人。1978年以来,党和政府重视教师的表彰工作,每个年度,本区均有一批教师分别被授予或国家或省、市、区级先进模范称号。
    1985年9月10日全国第一个教师节以来,至1990年,每逢教师节,区、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都要赠送礼品,慰问教师,给教师解决实际问题。教育系统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优秀教师。
    1988年,全区公办教师首次评定职称。共评出中学高级教师36人,中级125人;小学高级教师207人,一级1010人。

    薛城区教育系统被评为省级以上部分优秀教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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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单位、工作或职务      │荣誉称号              │嘉奖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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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慎│男  │北临城小学校长        │山东省优秀教师        │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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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清华│女  │陶庄公社中心校体育教师│全国优秀体育教师      │1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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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汝龙│男  │枣庄二十九中教师      │山东省优秀教师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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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东│男  │北临城小学教师        │山东省劳动模范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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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大全│男  │枣庄市三中校长        │山东省劳动模范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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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英│女  │陶庄公社中心校教师    │全国模范班主任        │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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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荣│女  │南常公社岩湖小学教师  │山东省模范班主任      │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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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衍炳│男  │南常乡中学校长        │山东省“园丁奖”      │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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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含英│女  │薛城镇前进小学副主任  │山东省优秀教师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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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延恩│男  │枣庄十九中副主任      │山东省优秀教师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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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庆俭│男  │枣庄十九中教师        │山东省先进教育工作者  │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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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云│男  │薛城镇南临城小学校长  │山东省先进教育工作者  │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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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奇│男  │区实验小学校长        │全国优秀德育教育工作者│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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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作贞│男  │沙沟镇教育组组长      │山东省“园丁奖”      │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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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璜│男  │枣庄八中教导主任      │全国优秀德育教育工作者│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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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来│男  │枣庄二十九中校长      │全国优秀教师          │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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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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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单位、工作或职务    │荣誉称号        │嘉奖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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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德珍│男  │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国家教委劳动模范│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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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贻岭│男  │区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全国优秀教师    │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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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涛│男  │枣庄五中教导主任    │全国优秀教师    │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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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秀銮│女  │区实验小学副主任    │全国优秀教师    │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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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年薛城建区之前,本地教师、教干被选为薛城县、滕县、峄县政府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者有6人。1962年建区后至1990年,本区共召开了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薛城区教育系统区级人大代表共44人,教师宋名哲(女)被选为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第八、第九届常务委员。1984年,薛城区召开首届政协会议,至1990年,教师被选为区政协委员者16人,任政协常委者2人,任政协副主席者2人。

    五  教师待遇
    清末民初办私塾教育,塾师的薪俸全靠学生的束,因塾师所教学生多少不一,学生贫富不等,故塾师的待遇也各不相同,有的坐东馆由东家供膳食,有的受聘于团馆或自炊或轮流到学生家吃饭,多数本地教师教本地私塾回家吃住,一般农村团馆的学生年交小麦60至80斤,交钱四至五吊,塾师每年可得千多斤粮,塾师的生活清苦,一人收入养不了三口之家。
    民国初期,教师的待遇一般是15元至25元上下,最低的教员月薪4元。当时,每元银洋约买小麦50斤。解放战争初期,民主政府与国民党政府均对教师实行薪粮制,每月最低为90斤,最高为400斤。地方官府由教育科批条交乡保长到农户家征缴。
    建国后,教师生活待遇不断提高。建国初至1956年,国民经济处于恢复发展阶段,教师实行月薪制,后实行以工资分制和较低的固定工资制,小学教师凡属本籍的月食小米40公斤,非本地教师月食小米50公斤。由当地粮站按小米折算标准给玉米面或杂粮。后按职务分出校长、教师薪粮级差,完小校长75至90公斤,小学教师60至80公斤。工资分又称折实工分,分内含粮、油、煤及其它生活必需品若干。1956年,首次进行工资改革,工资标准分中学教师级、行政级,小学教师级、行政级,评级的条件是学历、教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当时,完小最高的小学行政三级月薪72元,一般多为小学行政六级月薪51.5元或七级月薪45元,高级教师多为小教六级月薪43.5元或五级49.5元。小学教师多为小教七、八、九级,月薪分别为38元、34元、29.5元,教师的工资均有了较大的提高。
    1963年,教师调整工资。依据思想政治条件和业务工作能力,适当照顾资历和教龄,一般只能升一级,过低的可以升二级,调资面为教职工总数的60%。这次调资之后,近十年没有调整工资。直到1972年,给工资偏低的教职工增加工资,升级面约为40%。1977年,国家经济状况刚有好转,又一次为教师增加工资。重点是给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表现好和表现比较好的职工调资,调资面达40%。1979年,再次给教师调整工资,调资面达40%。
    1981年,中小学教师工资普调一级工资,参加调资的共1331人。其中,调两级的383人,月增资总额为2659.6元。1983年,为36位青年教师调了一级工资。1985年,改革中小学教师工资制度,实行基础职务工资加工龄工资和教龄津贴的新制度。是次改革后,全区教职工工资平均月增金额22.20元。1986年至1990年,教师工资调整工作正常进行。
    建国以来,中小学教师的福利待遇也不断增加。50年代初,女教师产假定为两个月,后定为46天。1955年全国统一规定为56天,难产、双生各增加14天,小产或人工流产产假定为30天。1979年以来,报领独生子女优待证者产假半年,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费照发,至1990年未变。1953年1月,国家给予教师公费医疗,从那时起至1990年,国家为保障教师的身体健康支付了大量的钱款。
    1966年粮价调整后,教师发给粮价补贴(1978年1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没有粮价补贴),至今仍保持着每人每月1.8元或1.9元的粮价补贴款。1979年副食品调价后,每人每月增发5元副食品补贴,城镇教师5元,公社教师4元。至1990年未变。1984年7月,给教师增发书报费,普通职工每月4元,大专以上程度的5元,从70年代中期起,每年给教师发取暖费7.5元,夏季降温费每人2元。1981年起,取暖费改为12元。1985年起,降温费改为6元。1983年5月起,发洗理费每月男2元,女2.5元。1984年10月,洗理费分别增为4元和4.5元。
    从1965年起,国家每年拨教师工资总额2.5%款项作为职工的福利费,以解决有各种困难的职工救济问题。教职工牺牲、病故以后给240元的安葬费,对其遗属除450元的一次性抚恤外,国家还给临时或定期的生活补助,对死者父母、配偶照顾至寿终为止。1979年起,老教师退休除允许一子女递补外,发安家补助费300元,建房补助费500元至1000元。至1983年9月6日,取消子女递补制度。自1979年至1983年全区共办理离退休子女139人递补到教学岗位上来,取消递补制度后,退休教师发安家补助费300元,建房补助费退休者2500元,离休者3000元。1985年5月起,给离退休教师月增退休金17元。
    建国后,1951年起,民办教师实行薪粮制,由各村自筹,6、7月给小麦40至50公斤,其它月发杂粮40至50公斤。1958年农业集体化后,生产队按普通劳动力标工给民办教师记分,国家技术津贴2元。1969年,技术津贴增至小学教师7元,中学教师12元。其中,2元交给生产队换取工分,此后逐年增高。至1981年,国家补助给小学民办教师19.5元,中学民办教师为22.5元。从1982年起,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各公社多方面筹集资金,尽力提高民办教师的工资报酬,1985年,本区民办教师待遇最高的南石乡小学教师平均月工资为55元,中学教师为63元(包括国家补贴),一般乡都在40至50元。乡镇统筹的部分有的按月发,有的按季度发,也有的按学期发,少数乡镇年终一次发给,民办教师同公办教师一样给予班主任津贴。
    1964年始,办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转正,该年将工龄满一年以上的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71年8月,将1969年9月1日之前的八位代课教师全部转正。民办教师除转临城民中的五位教师外,其余一概未转。给部分具备1969年9月2日以后的代课教师、或市级劳模或先进工作者、或自学成才(电大、函大毕业生)、或1966年前的高中毕业生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转了正。1984、1985年两年,给具备市级先进工作者、自学成才(电大、函大毕业)、1966年底前的高中毕业生教龄15年以上等条件的民办教师办理了转正手续。1984年办了46人,1985年办了25人。1986年至1990年,民办教师转正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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