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物价管理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一节 物价管理
1948年11月临城解放后,党和政府对物价采取了行政干预和经济措施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下达稳定物价的紧急指示,并有重点地向市场投放粮食、豆油、土布、食盐等大量物资平抑物价。到1949年,物价暴涨基本得到控制,出现了稳中有降的局面。 1950年3月,临城统一了货币流通,平抑了物价波动,加强了对市场的管理。1953年11月,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建立了国营商业领导的粮食市场,取缔了粮商粮贩,以保证粮食的价格稳定和供应。1954年,先后对粮食、棉花、棉布等主要消费品实行统购统销。 1958年后,本地物价上涨,市场比较混乱。为平衡供需,安定人心,回笼货币,并使购买力较强的人能买到较多的商品,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薛城地区从1961年起对自行车、钟表、酒、针织品、糖果、糕点等少数商品实行高价政策,坚持以计划价格为主,允许一定范围的自由价格,市场物价逐步得到了控制。同时,扩大了票证和定量供应商品的范围。从1959年的19种扩大到100多种,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0%左右,以保障人民生活。 1962年6月薛城区建立后,区计划科统一管理全区物价。1965年,全区实行高价政策的商品基本上回落到平价水平。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物价管理制度被取消,违法活动、黑市交易抬头,稳定物价的物资基础受到破坏。整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国营商店商品牌价没有变动。但物资贫乏,有价无货现象普遍存在。 1979年,加强了物价管理,深化价格体制改革。1981年成立区计委物价科。1984年成立区物价局。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从1981年起,先后降低了涤棉布价格,提高了烟酒价格。从1982年起,逐步放开了小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企业自行定价,并多次对地方煤炭、水泥等地产工业品价格进行调整。1985年,先后放开了国产手表、家用电风扇、缝纫机、收音机、自行车(“永久”、“凤凰”、“飞鸽”牌除外)等商品价格。同时,还放开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计划内价格和计划外价格双轨制。 1986年后,价格改革措施加大:改革过分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扩大市场调节价;放宽搞活国家管价商品的管理,对国家定价商品中的大部分实行国家指导价;先后对大部分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价格进行调整。1987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产品价格。 通过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形成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者并存。价格形成机制也由单一国家计划定价转变为国家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并行的机制。到1988年底,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家定价的占28.9%,国家指导价的占21.8%,市场调节价的占49.3%。但是,由于当时国家整个经济环境过热,通货膨胀严重,物价过度上涨。全区零售物价上涨幅度1986年为6.2%,1987年为8.9%,1988年为19.9%。1988年,由于物价上涨幅度过高,出现全国范围内涨价风和抢购商品风,并波及薛城。由于国家紧缩财政、信贷,严格控制基建投资和货币投放,加之在价格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严格的控制措施。物价涨幅才有所回落。1989年1月,全区零售物价指数上涨幅度为16.3%。1990年为1.7%。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成功地抑制了物价过度上涨。 1984年成立区物价局后,认真开展了物价监督检查工作。坚持进行经常性市场消费品价格检查,采取的主要形式是定期进行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与不定期开展季节性和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出台前后的市场物价大检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检查,自1985年起,每年春季开展以农用柴油、农药、农膜、农机、化肥、农作物种子等为重点的重要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检查,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分期进行了重要工业生产资料及电力、煤炭、石油、棉花、邮电、铁路、公路交通以及医疗、教育收费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行行业价格整顿;精心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物价大检查,自1984年至1989年,全区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2485起,经济制裁总额达1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