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薛城大部地区属滕县八区,工商行政管理归滕县公署管理。由各工商业者组织的商会、同业会具体掌握,对工商业者的开、停、并、转等事项备文呈请县公署审查批准。税收归稽征所,稽征人员按季到集镇上收税。
1948年11月临城解放后,临城县人民政府进驻临城,下设工商科。沙沟、夏镇等五处大的集镇设工商行政管理所。1956年,农村市场管理移交基层供销合作社,城市市场管理由商业局负责。1956年5月3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撤销市场管理交易所问题的通知》,建立相应的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农村市场的管理工作。1958年,国务院颁发了《农村财贸管理体制“两放、三统、一包”的决定》,农村市场由公社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1963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商业局兼管,一个机关,两块牌子。
1975年,薛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下设临城、沙沟、周营、南常、陶庄、邹坞、南石、西仓8个工商所,全区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25人。1977年,薛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从商业局中迁出,单独办公,直属区革委领导,接受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指导。1984年,扩大人员编制,并统一服装。当时,全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50人。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到1990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增加到103人。
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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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薛城大部地区属滕县八区,工商行政管理归滕县公署管理。由各工商业者组织的商会、同业会具体掌握,对工商业者的开、停、并、转等事项备文呈请县公署审查批准。税收归稽征所,稽征人员按季到集镇上收税。
1948年11月临城解放后,临城县人民政府进驻临城,下设工商科。沙沟、夏镇等五处大的集镇设工商行政管理所。1956年,农村市场管理移交基层供销合作社,城市市场管理由商业局负责。1956年5月3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撤销市场管理交易所问题的通知》,建立相应的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农村市场的管理工作。1958年,国务院颁发了《农村财贸管理体制“两放、三统、一包”的决定》,农村市场由公社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1963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商业局兼管,一个机关,两块牌子。
1975年,薛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下设临城、沙沟、周营、南常、陶庄、邹坞、南石、西仓8个工商所,全区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25人。1977年,薛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从商业局中迁出,单独办公,直属区革委领导,接受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指导。1984年,扩大人员编制,并统一服装。当时,全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50人。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到1990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增加到1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