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财政管理 资料库:枣庄薛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薛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2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2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财政管理


    一  预算管理
    1980年以前,区财政所属各单位和各公社经费采用实报实销的报帐制形式。本级财政收支指标均由市财政下达,区财政不编制财政预决算。
    1980年,市对所辖各区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薛城区始有财政预算自主权。区财政根据上级下达的考核或指导性财政收入任务指标,结合本区具体情况,遵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每年的财政预算草案,经报市财政局审核,由区人民政府平衡,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区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工农业生产和财政收支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增收节支措施,提出预算调整意见。年终,编造财政决算,报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
    为加强预算执行,区财政建立健全了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提高对预算执行的驾驭能力。同时加强国库工作,建立财政、税务、国库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预算的圆满执行。

    二  企业财务管理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薛城区的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企业财务管理开始受到重视。1976年,薛城区财税局设立企业财税股,具体负责区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帮助指导企业编制财务计划,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分析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进行监督,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财政计划的完成。1978年之前,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的是企业奖励基金和超计划利润分成制度,企业利润分配是统收统支体制。企业经营权很小,盈亏一个样,吃国家大锅饭。1983、1984年,国家先后进行了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把过去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形式改为向国家缴纳税金,把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通过税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企业缴纳各种税金之后的利润,留归企业自行支配使用。
    另外,区财政根据上级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对经营粮食、生猪、蔬菜、棉花等政策性亏损的企业,出台了一系列减亏、扭亏增盈和改善企业经营及财务管理的措施。1989年,开始对全区企业开征粮食价格补贴基金,至1990年,共筹集资金近千万元,对稳定粮食价格、保障城镇居民平价粮油的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1984年以后,本区才逐步建立健全了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费做到年初有预算,月、季有计划,年底有决算,实行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1985年,区财政对四个企业性质的局级公司和六个政企合一的局级单位停拨经费,上述单位的使用经费改为向其所辖单位收取管理费,当年减少行政费开支10余万元。对有收入的事业单位实行“全额管理,差额或定额补助”的办法,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建设方面。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按照“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对公务费认真执行“定员、定额”的管理办法。对会议费、修缮费、小车大修费等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需追加预算时,一律由单位写出申请,经分管财政的区政府领导审批后方可追加。
    1985年以来,区财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办事业,为完成全区城乡中小学的校舍改貌任务,采取了分级办学、集资办教育和开征教育附加费等措施。自1985年至1990年,全区共筹集校改资金2948万元。其中,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筹资2100余万元,国办中小学改造筹资848万元。除此之外,还动员社会力量发展邮电通信、电视、城市建设、城市供水、供气等事业。

    四  预算外资金管理
    1980年开始,本区先后对区属企业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各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自行提取、自行使用,不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迅速扩大。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保持社会财富的综合平衡。自1984年起,将区财政按规定上收的各项附加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自收自支不纳入预算的资金及所属的公司、商店、招待所、场厂收入,国营企业及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预算外企业(集体性质的企业)的收入,各项集资,按规定对农民的提留,计划外生育费等,作为预算外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管理。
    1984年,区财政局设立预算外资金管理股,对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管理办法,正确引导预算外资金的流向、流量。预算外资金实行收费票据统一印制、核发、领用、核销等台帐登记制度,并把预算外资金纳入当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范围,使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监督管理的轨道。至1990年,全区累计集中预算外资金1613万元。其中,上交国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310万元,上缴国家预算调节基金105万元,弥补盈亏包干107万元,发放扶持生产周转金989万元,扶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33个。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到1990年,本区财政还设有国债发行管理机构、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农业财务管理股、会计事务管理股等。是年底,枣庄会计事务所薛城分所经批准成立,这是枣庄市成立的第一家分所。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