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建国后地方煤矿开采 资料库:枣庄薛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薛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2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2/section/1/article/2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建国后地方煤矿开采


    地方煤矿开采始于1958年。当年,全民大办钢铁。钢铁为元帅,煤炭是先锋,除国营煤矿放卫星、创高产外,号召大矿带小矿,“母鸡下蛋”,大办小煤窑。是时,薛城境内小煤窑像雨后春笋,布满甘霖、山家林、陶庄三大国营煤矿的浅边露头一带。各小煤井之相距多则数百米,少则几十米,纵横交叉排列。除本地区各公社就近开挖煤井外,微山县、汶上县、菏泽地区等,不远数百里,用大小车辆,人挑肩抬,运送木材、器具、炊具等,来邹坞、甘霖一带安营扎寨,开挖煤井。各煤井扯帐以避雨,筑篱障以遮风,挖地屋、搭草棚以食宿,薛枣公路全程车水马龙,挖井采煤的歌声响彻原野。
    汶上县在大甘霖村西南一带建井八处,至1962年前后相继报废。微山县在汤庄经西建井两座,均未见煤。峄县在中陈郝村北及朱庄建起立、斜两口井,称陈郝煤矿,两井均采第十四层煤。1962年2月,陈郝井移交甘霖矿,到1964年1月报废。1964年6月,朱庄井报废。
    1958年,隶属峄县的邹坞、周营两个大公社也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兴办煤井。
    邹坞公社在全社范围内调集3000多人,在陶庄、官庄、蒋桥、东西夹埠、大甘霖、北陈郝等地,共开挖煤井18口,其中13口因水大未见煤而停工。仅大甘霖村西南五口井见煤,编为公社1、2、3、4、5号井,均采第十四层煤。各口井相距150米左右,井深30至50米,当年建成出炭。职工人数由初期的2000多人到五个煤井投产后压缩为1300多人。1960年再度压缩为500多人。1962年煤井下马关闭。经营四年共向公社交利润23.5万元,为建薛城剧院投资4万元。
    周营公社在枣庄煤炭指挥部的统一布置下,调集1000多人,在邹坞火车站南开挖煤井8口。其中,6口井打在第十四层煤露头处,遇第十层灰岩,因水大停工。两个井口进入第十四层煤,井深20至40米,正式投入生产。职工总人数由建井时的1000多人到投产后压缩为600多人。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时,煤井关闭报废。经营四年,盈利建起了炼焦厂、养猪厂和砖瓦厂,支援公社建起了农机厂。
    当时,公社煤井建井和生产条件都很差,建井所需物资、设备等,主要靠平调农村生产队的钱粮和砍伐家木,国营煤矿也支援一小部分木材和小型设备等。井筒掘砌多为人工手锤打眼,火药爆破。井筒装配成六角木盘,木制三角井架,人推磨车大筐提升。井下运输靠人工抬筐,工作面迎头二人拉筐,井下照明使用手电筒或电石灯。各井口相距不远,互相串通,一律自然通风,凿井期间有时也用人工扇风。由于这些小煤井多位于国营煤矿浅部的采空区上方,很少有水。局部小股水流则用人工桶提。采煤一律残推式手镐落煤,后才渐有电煤钻打眼,放炮落煤。
    当时,劳动组织一律军事化建制,各煤井为营,采、掘、运分别为连,早、中、夜班为排,迎头为班。建井期间不发工资,一律大锅饭不收伙食费,投产后逐渐实行月薪制。井上工每人每月30至40元,井下工每人每月40至60元,下井费每班2角,出炭盈利后发工作服、胶靴、安全帽各一套。工人住宿家近者回家,煤井住宿一律地屋,投产后陆续自建一部分草房。条件虽然艰苦,但工人劳动情绪高涨,劳动中工人多是喊着号子,在推磨车时,对提煤、提物、提人,均有不同的歌谣,呈现出一派欢腾景象。
    1967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煤炭资源保护,严禁乱开小煤窑的通知》精神,地方煤炭工业不再发展。
    70年代以来,在中央大办“五小工业”号召指引下,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薛城区地方煤炭工业迎来了稳定发展的新时期。

    一  区、乡(镇)办矿
    区办煤矿  薛城区办煤矿始于1970年初。是年3月,恢复1958年峄县办的中陈郝斜井,自建一个小立井作为通风井,当年投产,采第十四层露头残余煤,区办第一座小煤井就这样诞生了。
    1970年8月,在张范乡北、山家林煤矿邹坞井二斜井东自建一个立井,井深32.5米,与二斜井沟通,1971年春投产,开采第十四层残余煤。1971年8月8日大雨,古采区突水,所有井巷全部淹没,修复后于1972年2月转让给南石公社续办。
    1970年底,开始修复原峄县办朱庄斜井,定名为薛城区朱庄煤矿。办矿之初,在区机关招待所借款5000元作为开办费,购置地排车一辆、铁锅一口和苘一捆,区水利局支援2.8立方米木材,借用北陈郝村民的三间草房作办公室。劳力多来源于附近村庄社员,共80余人。自带工具,另借用北陈郝大队的杠子、大筐、铁锨、大锤等,并从各生产队砍伐家木作为坑木。施工方法是以手锤打眼,火药放炮,木井架人推磨车,大筐提升,自然通风,蜡烛、手电照明,井上下运输人力抬筐。五个月后井筒到底,开始出炭,工人补发工资,购置一台7.5千瓦小绞车代替人推磨车。1981年3月停产报废,共产原煤68万吨。
    1979年3月5日,在甘霖煤矿北破土兴建洪村煤矿,设计能力年产9万吨。1985年1月正式投产,至1990年,共生产原煤42万吨。
    1974年5月,经枣庄矿务局同意,修复山家林煤矿邹坞井已报废的第二层煤斜井。同时划定矿界,开采第二层煤天然焦,定名薛城区天然焦矿。最初设计能力年产9万吨,后改为5万吨,因火成岩侵入严重,煤层结构复杂,最高年产量4万吨。该矿1979年12月投产,至1990年,共产煤38万吨。
    1989年6月,薛城区在滕州大坞镇境内破土兴建徐庄煤矿。该矿井田东西长4.1公里,南北倾斜平均宽4公里,面积为16.4平方公里,地质总储量为6410万吨,可采储量为3791万吨,可采煤层五层,即第十二下、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层。其中,十二层下为主采煤层,实际揭露厚度为2米。矿井设计原煤年产能力30万吨,服务年限84年。至1990年,矿建施工正在进行中。
    乡(镇)办煤矿  70年代以来,薛城区13处乡镇均先后开办煤矿,煤炭工业正逐步成为乡镇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柱。
    邹坞镇,1971年于汤庄西建立井一口,开采甘霖矿第十四层残余煤柱,后又在该井东南陈郝断层以东建一口立井和一口斜井,开采朱子埠张范断层南北、中陈郝断层以东的第十六层煤。1974年9月,两井尚未贯通,立井一北平巷老空突水,全井淹没,死亡3人,后即停办。1975年4月,在陈郝村西南建立井四口,开采黄贝井第十四层总回风道以上的露头煤,1978年10月停产报废,总产煤9万余吨。1976年8月,在姚庄村北建一对立井,开采洪村斜井西翼残余煤垛。1977年7月24日,坠井事故死亡1人。1978年底停采报废,共产煤7万吨。1978年,在中陈郝村蟠龙支河东西两岸各建井一口,开采第十四层煤,1984年停产报废,共产煤约7万吨。1975年9月,在北陈郝村东南动工兴建一口立井和一口斜井,1981年10月投产,开采蟠龙支河以东的第十六、十七、十八层煤,设计能力年产5万吨,1984年采完。1981年3月,在北陈郝村西建一对立井,1982年10月投产,设计能力年产2万吨,开采黄贝井第十四层残余煤柱。1985年3月,在山家林矿邹坞井东建井,开采邹坞井第二层煤天然焦,设计能力年产6万吨。
    张范乡,1971年4月,修复山家林矿1958年打的老井采煤。1973年9月,在西夹埠村西建立井一对,开采山家林矿第十四层煤,1979年10月报废,总产煤约6万吨。1974年12月,利用山家林矿西三斜风井回采第十四层巷皮,1979年停产报废,总产煤约5万吨。1975年11月,在山家林矿西三斜井东建立井一口,利用西3斜回风开采第十四层煤。同时,在山家林矿2号风井附近打立井一口,开采第十四层煤露头,两井均在1978年报废,总产煤约6万吨。1976年10月,在邹坞火车站东南建一对立井,开采甘霖煤矿浅部第十六、十七层煤,年产能力3万吨。1976年5月,在汤庄村西建立井两口,开采甘霖煤矿浅部第十四层残余煤,1979年投产,1983年报废,共产煤10万余吨。1979年11月,在张范村北建5号井,1982年7月投产,年产能力5万吨,开采山家林煤矿邹坞井浅部第十六、十七层煤。1984年8月,在大甘霖村南建一对立井,采甘霖村南第十四层浅部残余煤垛,开采一年余即告结束。1985年11月,在袁庄东西建一对立井,采山家林煤矿浅部第六层煤,设计能力2万吨。1985年1月,在东夹埠东建张范7号井,设计年产1万吨,开采山家林煤矿西3斜以东的第十六层煤露头残余煤垛。1985年8月,在大甘霖村西建立井一对,开采甘霖煤矿浅部第六层煤。
    陶庄镇,1972年在山家林煤矿1号风井附近和小武穴等地建煤井四口,均未见煤。仅利用山家林矿1号风井开挖巷皮,人工背炭时采时续。1975年,在陶庄矿215风井西,利用风化煤井作风井自建一口主井,开采陶庄矿第十四层断层煤柱,1978年报废。1977年12月,修复陶庄煤矿215风井,1978年1月投产,开采第十四层煤,设计年产5万吨。1980年1月,建井开采陶庄煤矿报废的第二层煤6号风井煤柱。1984年12月,在西防备村东建井开采陶庄煤矿浅部第十二层煤,1985年4月,在史湖村修复原西仓公社已报废的煤井,复采第十三层煤,1986年1月投产,年产能力1万吨。
    南石乡,1972年2月,接管原区办的张范煤井,开采山家林矿东2斜井第十四层煤残余煤,日产50至90吨,开采四个月即结束。后在蒋庄另建新井开采山家林煤矿5号风井西北的第十四层煤,因水大未投产而停工,后转让给金河乡开办。1975年,在山家林煤矿5号风井两侧另建一对立井,开采第十四层煤。1980年8月,扩采山家林矿4号上山西翼-100水平以上的第十四层煤和4号上山煤柱。1981年4月,建斜井一对,开采山家林矿9号断层和1号断层之间-120水平以上的第十六、十七、十八层煤。1983年2月投产,设计能力5万吨,即南石1号井。1985年1月,在西夹埠村西建一对立井,开采山家林煤矿第十四层浅部巷道残余煤柱储量3.2万吨。
    夏庄乡,1973年在陶庄史湖村建立井一对,开采陶庄煤矿浅部第十四层煤,原定生产能力年产1.5万吨。1976年11月扩建生产能力为年产5.5万吨,1983年停产作废,共产煤约20万吨。1985年2月,在后湾建一口立井和一口斜井,称夏庄乡后湾煤矿,设计能力年产9万吨,至1990年,共产煤42万吨。
    周营镇,1974年初,在南陈郝村东建井,开采朱子埠煤矿西翼边界断层带第十四层煤,1974年5月投产。1975年6月,在张范黑石岭北建一对立井,1974年4月投产,开采甘霖煤矿东翼层煤。1982年6月,开采第十七层煤。1981年2月,在张范断层北开一对立井和一口斜井,开采甘霖煤矿东3号上山第十六层煤柱和第九层煤。
    南常乡,1974年,在西夹埠村建一对立井,开采山家林煤矿4号风井煤柱以东的一块第十四层煤,1981年9月停产报废。1980年,将4号风井煤柱以西11号断层及火成岩墙以南9号断层以西的第十六、十七层煤划归南常乡开采。1981年6月,建一口立井和一口斜井,1983年5月投产,年产3万吨。
    兴仁乡,1974年2月,在东夹埠建井一对,开采山家林煤矿西3斜井总风道以上第十四层残余煤。1980年采完第十四层煤,共采煤20万吨。同年9月,将兴仁煤矿所在地区的第十七层煤划归该矿开采。1982年5月建井,1984年7月投产,设计能力年产5万吨。
    沙沟镇,1974年9月,在张范袁庄前建一口煤井,1975年2月投产,开采山家林煤矿第十四层余煤,1976年12月报废后亏损7万元。1976年11月,在张范村东北处建一口立井和一口斜井,开采甘霖煤矿浅部第十六、十七层煤,1979年8月投产,设计年产5万吨。
    陶官乡,1974年12月,在大甘霖村南建立井一对,1975年2月投产,并利用甘霖煤矿第十八层煤斜井,开采甘霖煤矿第十八层煤总回风道以上的残余煤,年产能力3万吨。1983年2月提出矿井改造方案,开采第十七层煤,井型不变。
    常庄乡,1976年10月,在张范佟庄村南建立井一对,开采甘霖煤矿张范断层以南的第十六层煤。1978年4月投产,年产能力2万吨。1982年6月,提出延伸改造方案,经批准开采第十七层煤。1984年5月,在陶庄史湖村西南建一口立井和一口斜井,开采陶庄煤矿浅部第十七、十八层煤,年产能力3万吨。
    金河乡,1978年5月,在张范汤庄村西修复原邹坞公社新建的斜井,自建一口立井。1980年投产,开采朱子埠煤矿张范断层以南的第十六、十七、十八层煤,年产能力2万吨。1981年10月,接办原南石公社在蒋桥所建的一口立井,后又自建一口斜井,1983年2月投产,年生产能力5万吨。
    薛城镇,1982年1月,在邹坞洪村后建井,1985年2月投产,开采黄贝井浅部第十六层煤。

    二  煤炭生产与管理
    矿井设计与施工  薛城区自1970年开办煤矿以来,没有专门的设计机构。1979年煤炭工业局设立安全生产科,科内有一至二名工程技术人员兼职承担个别矿井的设计工作。
    70年代初期,区办或社办矿井建设,均是由建设单位征得枣庄市生产指挥部和所在国营煤矿的同意,然后采访熟悉情况的有关人员,选择过去废弃的老井,以最小的资金、最快的时间先出煤,作为资本,以井养井,再图扩展。
    1975年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煤炭资源保护,严禁乱开小煤窑的通知》精神,凡新开的煤井须有详细的地质资料和开发方案,征得矿务局同意,经市煤炭局审查,报省煤炭局批准,方可开发。1976年后,所有新井建设,首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与同所在矿签定的协议书,同时填写五联单划定矿界,概略提供开采煤层的储量,确定井型和服务年限,然后报市、区煤炭局和枣庄矿务局审查签署意见,最后经省煤炭局批准。再经现场勘察、商定或标定井口位置,据此破土兴建。
    1982年后,所有乡镇办矿除按上述手续办理矿田审批外,都必须附有方案设计和图纸。薛城所属各煤矿的方案设计除夏庄乡后湾矿为山东矿院代编和邹坞镇3号井请山家林代编外,都由区煤炭公司自行编制。1982年6月,对过去没有方案设计和审批手续的煤井一律补齐。1984年来,薛城区煤矿建设的方案设计日臻完善。
    薛城区地方煤矿建设的施工与资金,都是谁办矿谁施工,没有专业建井队伍,资金来源也多系自筹。
    煤炭生产  开拓掘进。70年代初,由于所有煤矿主要是淘挖修复过去废弃的旧井,回采残留的井巷煤柱及少量的露头煤,井筒达到见煤深度后就沿走向开拓运输平巷,残柱式采煤,无正规开拓。1976年至1980年,开始搞方案设计,才逐步走上正规。区属和乡镇办煤矿,除夏庄乡后湾煤矿外,某余都是在国营煤矿的边角露头地段,井田范围不大。因此,都是立井或斜井片盘开拓。
    立井井底车场,除洪村煤矿为环形刀式车场外,各乡镇煤井都是井筒马头门直接与运输大巷连接,掘进一段双轨断面铺设轻重车线,简易道岔,进出车都在同一侧人工推拉的简易车场。斜巷上、下部车场,多为平车场。采区中部为甩车场,或单甩或双甩。
    采区巷道布置上、下山沿煤层掘进,顶起底半层煤岩双巷掘进,其断面按保安规程的规定留有足够的安全间隙、采区中间巷。除洪村矿为双高掘进外,其它各乡镇煤井,曾一度宽巷单头掘进。但作为下一个回采面的上出口,通风行人都不方便。80年代后一律改为单巷掘进沿空留巷。
    采掘头面比,因掘进队不固定无统计资料,仅朱庄煤矿1974年为3:1,总体情况为掘进率偏高,主要是薄煤层开采。另外,地方煤矿服务年限较短,续建矿井较多,掘进工程量大。70年代初期,掘进施工主要靠手镐刨落,或手锤打眼火药爆破,后逐步发展为电煤钻打眼,矿用安全炸药电雷管引爆。1974年2月,朱庄煤矿掘进工区成立三个掘进队,全年进尺3382米。其中,全岩321米,半岩756米,全煤巷2105米。1977年8月,区煤炭工业局派出工作组在朱庄煤矿推行优选法,进行优选爆破技术研究,对掘进迎头的炮眼布置、数量、角度、装药量、放炮顺序进行了试验,并获得成功。优选爆破法在同等地质条件下,较前节约炸药62%,雷管47%;在不同地质条件下也可降低炸药消耗50%,雷管30%左右。
    1978年至1979年,区天然焦矿使用三台扒装机,实现掘进扒装机械化。1980年,天然焦矿使用岩石钻打眼,受到省里表扬,并号召全省推广。1983年,陶庄镇煤矿、南石乡煤矿、南常乡煤矿都使用了扒装机,实现了扒装机械化。
    巷道断面与技护,全区各煤矿凡采第十四层或有危顶的掘进巷道一律正梯形断面木棚支护。1981年,洪村煤矿对主要上下山和运输平巷实行锚喷支护,凡第十六、十七层煤掘进巷道,顶板牢固又易折帮者一律倒梯形断面裸体或点柱支护。
    采煤方法。1976年前,修复废弃旧矿井较多,其采煤方法亦多为残采,手镐落煤,这种方法既不安全,又回采率低。1976年至1979年,南石公社煤井、西仓公社煤井、张范公社煤井先后开始壁式采煤,之后全面铺开。除个别回收残余煤柱的矿井和开采天然焦外,一律实行单一长壁后退式采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
    顶板管理为自然陷落或缓慢下沉,最大控顶距离为三硐或四硐,最小控顶距离为二硐,工作面支护一律木支护,单排密集加大垛切区,沿空留巷为矸石砌垒。
    1976年前,工作面运输主要靠人拉筐和人工传递铲煤。1976年,南石公社煤井自制拉拖机、土溜子,并实行旱采水运。1977年,朱庄煤矿自制拉拖机二部,土溜子一部。1978年,西仓公社煤井在陶庄、山家林国营煤矿废铁堆里拣选一部分废旧配件,自制一部土溜子。再后,陶庄公社煤井、南石公社煤井、区天然焦矿使用了可弯曲溜子。至1983年,全区共有11部溜子,工作面运输机械化程度达到42%。1984年,全区26个回采面,11个溜子运输,两个旱采水运,采面运输实现机械化。
    提升运输。70年代初,立井提升主要是木井架人推磨车,大筐提升。后使用7.5千瓦卷扬机或绞车大筐提升。1978年,全区各矿井消灭大筐提升,改为自制0.3或0.5吨罐笼提升。1981年,省煤炭局下达《防止机电事故的紧急措施》,即机电40条,鉴于木井架强度、高度都不够标准,双瓦绞车无过卷和安全闸装置,全区各矿井凡立井提升兼升降人员的,一律改为金属井架、55千瓦绞车钢绳罐道或木罐道。1982年,洪村矿和兴仁煤矿新建井都是木罐道、双滚筒绞车提升。洪村煤矿为1吨普通罐笼,兴仁煤矿为0.5吨罐笼。
    1970年,井下运输平巷或斜巷一般都是人抬筐分段传递。1976年,南石公社煤井自制V型车、轻轨道,平巷人力推车,斜巷11.4千瓦调度绞车单车提升。1978年后,全区实现平巷人力推车,斜巷提升绞车串木提升。两个区办煤矿、陶庄215井、张范5号井、金河2号井、夏庄乡后湾煤矿都是吨车,其它矿井多为0.5吨矿车。
    通风防尘。70年代初,自然通风,配以局扇,无通风系统。1977年9月,全区进行有害气体大检查,共17对矿井有十对矿井形成通风系统,一般都是副井兼作风井。1978年,区煤炭工业局组织通风防尘大会战。1979年至1980年提出消灭自然通风,全区投入194万元改造通风系统。其中,区煤炭公司投资74万元,各矿井自筹资金120万元。1981年底,全区11对矿井安装了主扇,到1985年,全区14个矿井均安装主扇负压通风。其余矿井通风基本上形成了通风系统,全区各矿井均配备了足够的瓦斯检查员。
    1980年8月,南石公社煤井电煤钻湿式打眼防尘法在全区推广。1984年1月,区煤炭公司制定综合防尘措施,要求所有矿井的掘进迎头一律湿式凿岩,并使用水炮水泥。1985年,全区各矿井共架设防尘管路11280米,11个矿井静压供水,6个矿井动压供水。所有掘进迎头、回采面接车装载点都实现了喷雾洒水。
    防水排水。薛城区地方煤矿多在国营煤矿的浅部采空区倾斜上方,矿井涌水量不大。除洪村煤矿按设计施工内、外水仓和正规泵房外,其余都是简易水仓泵房一条管路,排水能力按矿井涌水量大小选型,一般都能保证一台运转,一台备用。
    1974年9月,邹坞公社汤庄井开采第十六层煤,因无探水制度,北平巷副巷老空突水淹井,死亡3人。1978年10月5日,南常公社煤井迎头手镐刨煤,造成古穴突水淹井,经济损失10万余元。
    1979年7月,煤炭局组织以防洪为重点的安全大会战,凡有突水威胁的矿井,严格执行“有疑必探,边探边掘,不探不掘”的探水规定,探水设备电煤钻3米的钎子,“探三掘一”保持2米的超前距,水压较大者停止掘进,采取专门的探水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此办法使用至今。
    地面防洪采取堵截疏的办法,每年雨季,全区煤炭系统自上而下建立防洪组织,落实防洪措施及物资,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生产管理  技术管理。1979年区煤炭工业局成立后,到1982年3月正式成立生产技术科,配有测量员、统计员、描图员。1982年5月,各矿井成立生产技术科(组),负责编制各矿井的方案设计、采掘作业规程,进行工程验收,统计考核各项生产报表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并负责技术培训。1983年8月,经各矿井推荐,煤炭公司考核公布各矿井主管技术员名单。1984年,全区所有矿井共配备18名主管技术员。
    区煤炭工业公司主管全区各矿井地质测量、基建、采掘、煤炭储量、图纸、生产统计等各项技术工作。1982年,全区成立了12人的检测队伍,对十个无图矿井进行实地测量,绘制了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结束了全区无图开采的落后局面。1983年3月,开展技术检查评比,对各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供电系统图等按标准进行验收。1983年8月,由煤炭公司在安全经费中列支,给全区各矿井配备经纬仪、水准仪、平板仪各一台,同时对各矿井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技术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
    煤质管理。1978年,全区煤炭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各矿井建立“三拣四不上”、井上井下一条龙的拣选制度,并通过价格管理煤质,以质论价,当年规定含矸率30%以下、灰粉18%以下者为一级品,灰粉18-21%为二级品,灰粉21-24%为三级品,灰粉24-32%为四级品,超过32%为次煤。
    1981年,凡半煤岩掘进巷道和回采面有夹矸者实行分采分装。同年8月,枣庄市物资局和煤炭局联合通知,对部分矿井煤炭调价,规定根据含矸率和灰粉含量情况定价,含矸率超过30%者不予调价。通过价格管理,灰粉率由1978年10%至1983年降到3%以下。
    1984年10月,区政府组成煤质管理小组,煤质管理实行处罚规定,各矿井实行原煤筛选,凡不上筛选、含矸率超过3%的,每超1%罚款300元,超过10%的按出售煤的数量计算没收其非法收入。同年上筛选的就有南石煤井、南常煤井、沙沟煤井、邹坞1号井、张范5号井、兴仁煤井、陶庄镇煤井,通过上述一系列工作,原煤灰粉、含矸率均能达到规定标准以下。
    调度管理。1978年前,调度管理无通讯联络设施,调度效率很低。1978年,成立了专门班子筹备调度线路大会战。1979年4月1日,与薛城邮电局签定协议,架设煤矿专用通讯线路,敷设22.5公里干线、30公里支线,在邹坞火车站设总机,并建立调度室,配备专职调度员。全区各矿井成立起35人的调度队伍,建立了原煤生产、开拓掘进进尺、单产、单进、煤质、材料消耗、产值利润、全员效率及调煤任务完成情况等十多种报表和安全登记牌板,按时调度填报。各矿井也都相应建立了各项指标完成记录台帐牌板,每天向区煤炭工业局汇报,局里再按日、旬、月、季、年汇编上报存档。
    产、供、销统一管理。1976年以前,煤炭企业产、供、销无统一管理。1976年底,薛城区煤炭工业局对煤炭生产实行产、供、销集中统一管理。后由于经济政策的变动,煤炭管理又形成产、供、销分割,原煤上调对外协作由区计划委安排,物资设备由物资部门供应。原煤调拨等不能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等也受到一定影响,煤井的经济不能自主,成了公社的摇钱树、小银行,矿井自身建设都无法进行。1978年,区政府下发《关于煤炭统一管理的决定》,从1978年10月开始,由区煤炭工业局对全区煤、焦的产、供、销实行统一管理,原煤生产计划和调拨任务由区煤炭局统一安排、统一办理结算手续。物资设备由煤炭局按调煤量按比例统一供应,不足部分由煤炭局统一协调解决。区、社办煤矿体制不变,一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区煤炭局按矿井实际产量吨煤提取5元改造资金,分户储存,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安全技改工程。
    1981年1月起,按计划把省、市、区煤炭调拨任务一次落实到公社煤井,每超欠上调1吨者按价格的10%奖罚。凡未经区经委审批和区计划委签证自行销售者,银行一律不办托收。坑木供应由区煤炭公司按比例统筹安排,各煤矿自筹一部分。
    1982年3月,各社办煤矿按国家计划的80%上调,不再回供。区办煤矿全部统一调拨,超产部分由各煤矿自行安排,协作合同由区经委审查,区煤炭工业公司签证。上调煤炭的超欠奖罚比例改为按调拨价格的30%奖罚。坑木供应按国家计划每调1万吨煤供应坑木80立方米,省市上调煤每万吨再供应80立方米坑木,超调部分每万吨再供应80立方米坑木,计划外坑木由矿井超产原煤协作解决。
    1983年4月起,各矿井的自销煤由区煤炭公司统一开发票,以便控制各煤井的自销煤量,保证上调任务完成。1984年5月,区煤炭公司进一步加强煤炭管理,每超额上调1吨煤,奖金由15元改为25元;每欠调1吨煤罚款由15元改为35元。至此,煤炭生产集中统一管理日趋完善。
    矿山安全  1975年起,全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以防治“五大灾害”为重点,狠抓煤炭安全生产。
    防水。薛城区地方煤矿多位于国营煤矿采空区的倾斜上方,矿井涌水量不大,但古空积水和地表水确是小煤矿的最大威胁。1971年,区办张范煤井因古空区下沉,地表水涌入造成淹井。1974年,邹坞公社汤庄井古空突水造成淹井死亡事故,1978年,南常公社煤井古空突水造成淹井。因此,各矿井都坚持探水制度,落实防洪工程和防洪器材,各矿井逐步形成了排水系统。
    防火。区煤炭公司和各矿井历来没有专业防火注浆队伍和设备,只是在有发火可能的地区加强监测井下气温和有害气体,严格密闭采空区,发现有发火征兆,按避灾路线撤出人员,对火区进行隔离密闭。1980年9月,陶官煤矿井下发火,在枣庄市煤炭局和甘霖煤矿的协助下进行了隔离密闭。
    防瓦斯。70年代以来,每年都要开展通风会战和通风情况的检查,从通风巷道布置到通风设施,不断改造完善,逐步形成了比较合理的通风系统。截至1985年,全区各矿井都安装了主扇,实现了负压通风、分区通风,独头巷道配以局扇并设专人管理,配齐了瓦斯检查员和检测仪器,实现了不空班不漏检,所有盲巷均打栅栏并揭示警牌,凡瓦斯超限一律不准施工,消灭了明电放炮、明接头等。
    防煤尘。1978年前,没有防尘工作。1978年煤炭部重申“十个不准”后,始试行掘进迎头湿式凿岩。1980年,南石煤矿电煤钻湿式打眼在全区推广。1984年,区煤炭公司制定了综合防治措施,并附诸实施。各煤矿回采面、装载点基本上做到了喷雾洒水,掘进迎头实现了电煤钻打眼或供水或泡泥。1985年4月,兴仁煤井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防尘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煤尘较大的矿井除喷雾洒水外,还要定期清扫煤尘。
    顶板管理。1980年,山东省煤炭局下达关于加强顶板管理的几项措施。1982年,区政府召开全区煤炭系统安全工作会议,提出加强顶板管理“三消灭”,即消灭无规程作业,消灭空顶作业,消灭不合格的支护。1984年,全区配备专职顶板管理员68名,并实行了工程验收制度。1985年,又开展了煤炭管理大会战,顶板管理基本上做到了每个采掘面都有操作规程,按规程作业不空顶不缺棚,先支后回,溜子头尾和断层破碎带都有特殊支护。放炮之前严格检查支护进行加固修复,回采工作面严格敲帮制度,严禁使用折损坑木,回料工一人回料一人监护,由上而下,先打护身柱后再回柱。
    矿山救护。薛城区地方煤矿系统没有矿山救护机构。1978年,区煤炭工业局购置矿山救护车一部,区属天然焦矿和洪村煤矿也相继购置了矿山救护车,历年来所属各矿井如遇重大灾害性事故,都是由附近国营煤矿和枣庄矿务局矿山救护队协助处理事故。

    附  重大灾害性事故
    1971年8月8日,大雨。区办张范煤井上空区下沉,导致地表水涌入井下,全井覆没。整个工业广场下沉,三间草房和办公室全部沉塌。
    1974年9月19日,邹坞公社汤庄煤井掘进放炮造成右空突水,淹没井筒30余米。井下6名掘进工3人死亡,3人扒着井盘木露出水面后站在罐笼里上井脱险。
    1978年10月5日0时30分,南常煤井东井右空突水,总水量约3000吨,20名工人被堵在井下。经山家林矿、陶庄煤矿救护队近6个小时抢救脱险。冲垮巷道200余米,下山钢丝绳被冲断,水冲入山家林矿2号下山,淹没巷道400米,冲垮300米,淹没设备55台,总计损失10余万元。
    1979年6月11日早班7时10分,南石公社煤井9号上山瓦斯爆炸造成2人受伤,2人死亡。该井5月27日绞车故障停产,6月10日恢复生产。10日夜班瓦斯员检查发现三个未透掘的迎头瓦斯浓度普遍偏高。其中,9号上山混合汽体达3.5%。4名工人进窝前先开风机20分钟,停机进窝后仍感呼吸困难。二次开风机合闸时铁壳开关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1980年11月4日21时,沙沟煤井冒顶,死亡2人,伤3人。
    1985年4月7日16时50分,兴仁煤井发生煤尘爆炸特大事故。死亡63人,伤1人。该井开采山家林矿浅部第十七层露头煤,4月2日水源断缺后,采掘工作面干打眼,各扬尘点也无洒水灭尘,酿成煤尘聚积。另南常乡煤矿1707回采工作面下平巷与兴仁煤矿的采空区掘透后也没进行封闭隔绝。4月7日,兴仁矿中班下井95人,东翼43人,西翼52人。16时50分前,西翼迎头放炮员违章作业,炮先期爆炸,将其所带的30余块炸药和10多发雷管引爆,导致煤尘爆炸,西翼二区死亡50人,东翼二区死亡1人,轻伤1人,事故波及到西邻的南常乡煤矿,有害气体中毒死亡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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