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组织建设 资料库:沂源县情资料库 章节:政法军事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8/article/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8/article/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抗日战争初,中国共产党秘密在大村组建抗日自卫团 (后部分改为乡分队或游击小组)。1940年5月,抗日先锋队游击小组和自卫团的骨干统一编成民兵。1944年5月, 沂源县建立后,县大队、独立营、区中队相继成立。解放战争时期,民兵组织遍及全县,由县人民武装部统一领导。1947年调集全县民兵武装组成工作队 (鲁山大队)。
    新中国成立后,民兵制度逐步健全,做到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1953年全县普遍建立民兵班,设立基干民兵团。1958年10月,本县开展大办民兵师活动。10月27日, 民兵师发展到20个团125个营,有民兵89206名,其中女性民兵36299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兵组织建设和军事训练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民兵工作一度中断。1981年3月9日,根据中央调整民兵组织的方案,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全面调整和整顿,缩小民兵组建范围,简化了层次,调整民兵年龄,并把民兵制度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把平时的民兵工作和战时兵员动员结合起来,落实兵员动员对象2075人。普通、基干、武装基干民兵,改为基干和普通民兵。1984年,基干民兵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复退军人中的技术兵到35岁,普通民兵35岁以下,未经过军事训练的不准编入基干民兵。 1990年全县有民兵51597人,其中,基干民兵6400人,普通民兵451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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