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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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司法局建于1980年10月,翌年1月8日公布印章开始办公。局以下设办公室、宣传教育股、基层调解股、法律顾问处和公证处。1982年底,全县14处公社共配备14名司法助理员,健全村调解委员会647个,厂矿、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113个。1984年6月,司法局办公室改称人事秘书股。1985年6月,设普法办公室。年底,全局共有干部、 职工28名。1987年7月,宣教股分设为宣传股、教育股,年底人秘股复称办公室。1990年6月,全县17处乡镇设立司法所,并设立司法局城关司法所。7月,撤消县普法办公室,成立依法治县办公室,为局级实体单位,仍设在司法局。年底,司法局机关有干部职工38人,乡镇司法所在编人员17人,招聘工作人员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