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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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5月召开。出席代表126人,县直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听取县政府《施政工作报告》,产生由11人组成的沂源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张奇为常委会主席,高洋东、段秀斋、崔贯同为副主席。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6月召开。 会议主要议题是:将沂源县人民民主政府改为沂源县人民政府。推选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12月25日召开。会议通过县委《今后三个月工作建议》。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1年5月6日召开。听取并讨论中共沂源县委提出的《今后工作意见》。
第二次会议同年11月召开。会议做出《关于冬季三个月的工作决议》,确定的方针是:“在三大运动(抗美援朝、土改、镇压反革命)胜利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贯彻和巩固这三大运动伟大成果的条件下,以农副业生产、文化教育、民主建政、民兵建设四大任务为中心,结合贯彻婚姻法,并搞好财经、卫生等工作”。
第三次会议1952年6月8日召开。会议做出《关于夏季工作的决议》。《决议》指出:以夏收夏种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结合做好救灾、转业军人安置、拥军优属等工作;深入开展卫生防疫、反对细菌战、镇压反革命的宣传教育,巩固社会治安、保卫麦收。并做好评产、夏征收贷等工作。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8月19日召开,出席代表176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做出《关于今后三个月的工作决议》。《决议》对继续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做好财政、税收、转业军人安置等工作提出要求。
第二次会议于1952年10月20日召开。应到代表196名,实到168名。会议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做出《冬季工作的决议》,讨论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召开第六届各界人代会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初步决定》。
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3年3月8日召开, 出席代表269名。会议听取中共沂源县委提出的《关于1953年春季工作的建议》,做出《1953年春季以农业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的决议》 ,处理代表提案375件,并建立与人民联系的制度。推选由29人组成的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同年6月2日召开, 出席代表219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施政工作报告》、县公安局《春季工作总结及贯彻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政策问题的报告》,做出《夏季生产工作决议》。会议书面解答提案185件。
第三次会议同年12月1日召开,出席代表228名。会议听取中共沂源县委提出的《冬季工作建议》,做出《冬季工作以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为中心任务的决议》,通过县政府《关于固定土地粮食常年产量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