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工商业联合会与个体劳动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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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联合会1952年7月,沂源县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 筹备委员会成立,各区均设立分会。工商联筹委会建立后,团结和带领私营工商业者搞好生产经营,教育引导他们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参加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后,工商联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工商业者进行学习和自我教育,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当时工商业者的座右铭。“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和各区分会停止工作。
1989年9月, 沂源县工商业联合会重新成立。工商联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各种专业培训,为经济技术开发提供咨询服务,加强与港、澳、台和世界工商社团及工商界人士的联系。1990年6月7日,第一届工商联合会会员大会在南麻召开,选出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6人,执行委员21人,时有会员154名。
个体劳动者协会1983年11月9日,沂源县首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在南麻召开,出席代表112人。 讨论通过《沂源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和《沂源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守则》,选举产生沂源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一届委员会,选出协会名誉主任、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1986年8月25日,沂源县个体劳动者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 出席代表131名,选举产生沂源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二届委员会,选出协会名誉主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审议通过《沂源县个体劳动者第二次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倡议书》。第二次代表大会之后,全县有14个乡镇建立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1990年5月30日,沂源县个体劳动者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45人,选举产生沂源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三届委员会,选出协会名誉会长、会长和副会长。1990年, 沂源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下设17个分会,235个会员小组,设立办事机构18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
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后,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个体经济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个体经济的发展。至1990年底,全县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7738家, 从业人员14354人,年营业额达54003万元。19 85至1990年,全县个体工商业户缴纳税金18173万元。协会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坚持向个体工商户进行法律、政策和职业道德教育。县、乡两级协会分别请有关部门为个体工商业者授课75次, 举办学习班54期,培训骨干560人,受教育者约占全体会员的84%。 1987年,南麻镇会员韩光武拾到现金5万元,千方百计交还失主。1989年,中庄乡会员刘心录发现购进的啤酒有1000多瓶变质,自动当众销毁。 1985至1990年,个体工商户认购国库券538.3万元,向社会捐资49万元。1990年,有29家个体工商户被评为“精神文明户”,1218人被评为先进个体劳动者,12人当选为县、乡人大代表,5人当选为县政协委员,2人当选为市人大代表。1987至1989年,沂源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连续被临沂地区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评为“红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