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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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1953年博沂路通车,由县公路站组织沿途村民义务出工养护。1958年,
县公路站招收部分专业养路工人,并抽调沿途部分村民助工,季节性突击养护。因
路况差,勉强维持通车。1959年招收86名专职养路工人,设11处道班,每处5-10名,
借住民房,配备胶轮手推车、镢、锨等工具,常年负责对博沂路的养护和路边绿化。
1962年4月,裁减养路工人52名,留用34名,每处道班3-5人。至1990年底,全县建
设养路道班22处,配备养路工人75名,养路员541名,配备大中型养路机械21台(辆),
其中汽车5辆, 拖拉机10台,压路机5台,空气压缩机1台,负责对全县干线公路的
养护工作。
干线公路属县公路站管理,由道班工人和养路员负责养护,县乡路属县交通局
管理,不设道班由养路员负责养护。均采取固定路段、定额管理、按质计酬责任制。
养路员工的职责范围是修补加固路基,保持并提高路面平整度,清理疏通路边沟,
栽植管理路边树木,绿化路边坡,保护桥涵,如有毁坏及时抢修,采运沙石土等路
料,扫除路面积雪,宣传交通规则和公路保护法规。县公路站和交通局按季度和年
度对所属公路的养护状况检查评比,以确定养路员工的报酬。
养路费征收1953年,开始征收养路费。50、60年代主要征收畜力车养路费。70
年代中期机动车与畜力车征收额各占一半,末期机动车养路费占总征收额的80%以
上。 80年代以后以征收机动车养路费为主。养路费征收金额:19 53至1963年征收
0.57万元; 1968年征收2.72万元;1973年征收37.16万元;1983年征收105.7万元;
1989年征收586万元;1990年征收705.5万元。
运输管理1964年1月, 县交通局设南麻管理站,负责运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调度"的三统一政策,实行计划运输。1972年,成立
县联合运输办公室。各运输部门按月编报运输计划,由县联运办公室安排车辆的运
行计划。 对支农和救灾物资优先调运。1974年5月,增设大张庄、悦庄、土门、鲁
村、东里管理站。时运输管理市场的任务是:按三统一政策清除地下运输,打击投
机倒把,维护和稳定运输市场秩序,支援工农业生产,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服务。
1985年始,运输市场全面放开,打破了过去的封闭式、单一型经营模式。集体、
个体私营运输车辆渐多,交通管理部门改变管理方式,运输管理单位按山东省交通
厅的规定收取管理费。同年,运输管理人员统一着装,履行职责。1988年起,征收
货运建设基金。1989年,征收管理费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