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义务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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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期间曾开展“栽爱国树,造爱国林”的活动,出现户户有育苗,人人栽树的盛况。 1956年春,新民主义青年团沂源县委,发动全县12150名团员、青年义务植树。南麻、鲁村、悦庄、三岔等4个区的5000名团员、青年向鲁山进军,突击3天,义务造林1400亩。
1979年,全国定每年的3月12日为植树节,义务植树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1982年,沂源县绿化委员会成立,每届植树节,统一规划,广泛发动机关、厂矿、学校、驻军、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每年有10多万人次参加,植树近百万株。1990年植树节前后,共有11万人次上阵,植树59万株,挖穴23万个,整地1000余亩。山东沂蒙新华制药厂以南麻镇北大岩村为义务植树绿化基点,先后投资6000余元,购买300株板栗苗,帮助该村建起100亩板栗园。并出资在园内建立护林房,雇护林员看护管理。该村立“沂蒙新华制药厂绿化点”石碑,以志纪念。
1986年,山东省政府确定沟泉乡高村河流域为省长绿化点,省长赵志浩于1989年3月和1990年3月,两次到赵家庄亲手植树,有力地带动了沂源县造林绿化工作。至1990年底,省长绿化点2万亩绿化工程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