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采种育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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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种采集建县初期,当地树种缺,质量差。1951年从东北各地及烟台、文登等地购入橡子、枰柳、刺槐、软枣、白果等树种7.45万公斤。同时对当地母树加强管护, 1955年境内产种较高的母树有12种,年采种5.3万公斤。主要有麻栎、板栗、核桃、杏、桃、侧柏、刺槐、国槐、臭椿、枰柳、赤松等。1956年,在南麻、悦庄、燕崖、东里、唐山等9个区划定母树采种区49处,2349亩14688株,并挂牌作标加以保护。1958年采种17.1万公斤,1960年后,不再大量从外地调种。1972年,在鲁山林场建立良种基地, 共有母树林200亩。 为实现树种基地化、 良种化、标准化,1982年在中庄、土门等公社建立良种园,划定单株母树,有刺槐、柿树、杨类等采种采条基地1000亩。1985年,以国营场圃为中心,建立林木良种繁殖基地9处,500亩。
1983至1986年, 全县青少年义务采种,支援甘肃,4年累计采集树种2.23万公斤,调往甘肃5285公斤。
1986至1990年,每年根据各乡镇育苗面积,在采种季节前,县政府下达文件,划分采种任务,各乡镇以山林承包户和专业队为主,进行采种,以保证本乡镇育苗用种自给。此外,县林业局每年收购1.5-2.5万公斤树种,以调剂余缺。
育苗贯彻自采自育自栽的方针, 实行国营、 社队集体和群众育苗3种形式。1952年,全县建立国营苗圃6处,育苗面积666.8亩,当年出圃用材和果树苗54.5万株。 此后,国营林场建起苗圃。1958至1962年,国营场圃累计育苗2 220亩,共出圃苗木3547万株。
社队林业组织,从合作化初期即自行育苗。1952年大马岭林业社培育各种树苗50万株。1953年,为加快河滩及“四旁”绿化,发动群众自采树条6.95万公斤,在河边插条繁殖。 1956年,全县755个林业队共育苗1200亩,出圃苗木1730万株。是年, 南岩村红建林业社,进行刺槐浸种催芽,提高了育苗质量,成为全县第1个育苗先进单位。1960年,社、队林场发展到78处,附设苗圃93处,专用育苗面积1127亩。1963年县人委规定用好地育苗,免除农业税和征购粮任务。是年,全县社、队育苗1500亩。1964年国家拨款9000元扶持贫困社、队育苗、与鲁村、南麻、悦庄、东里、九会、张庄等6个公社的20个大队签定国、队合营育苗合同,共育苗1300亩,售苗收入三、七分成。196 5年号召“队队建立小苗圃”,全县育桑、花椒、加杨、刺槐、 绵槐等苗木6502亩。1980年规定,农民每育1亩树苗,供应化肥50公斤,减免征购粮250公斤。 全县社队共育苗5600亩,其中苹果苗3000亩。1984年,林业生产责任制已趋完善, 农户每育1亩用材树苗,国家扶持100元,每育1亩经济树苗,扶持200元。 1985年试行“户包育、区包销、林业部门包技术指导”的办法,全县共育苗9000亩,其中1700户专业户和重点户育苗5200亩,共出圃苗木3080万株,大部分为商品苗木。
1986年后, 转入定向育苗,侧重保护树苗的培育。至1990年5个造林年度中,全县共育苗16400亩。 此期,推广容器育苗。用塑料薄膜容器袋,培育侧柏、松树等苗木,解决了瘠薄荒山造林难的问题。1988年容器育苗63万个,1989年120万个,1990年500万个。近几年共引进杨树优良品种12个,苹果良种5个,以国营苗圃为基地进行培育繁殖。全县自育苗木年年自给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