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险种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8&A=2&rec=70&run=13

1950年3月, 县人民银行开始代理国营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当年承保县酒厂及洪沟煤矿的保险, 年收保费5000元。 该业务沿续至1952年。县保险公司成立后,1953年3月开展国营企业、 县供销社的财产和农村耕牛保险业务, 共承保大牲畜5000头。当年收保费5万元,其中企业财产1万元。是年12月,保险业务并入县财政科。1958年全县保险业务停办。1981年11月,全县保险业务恢复,开展企业财产和机动车辆两个险种的保险,年收保险费24.4万元。19 84年,险种增加到7个,除上述两种外,又增加麦场火灾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家庭财产险、自行车险、生猪险。当年收入保费72.4万元。1985年,贯彻省保险公司大力开办种植、养殖业保险的通知,新开办烤烟房火灾险,长毛兔、鸡、奶牛、耕牛保险,货物运输险,学生平安保险。全年收保费90.2万元。1986年,家庭财产险有较大发展,人寿保险也在全县推开。 3月,开展中小学生平安保险,小学生保额1500元,中学生保额2000元。 5月,暂停长毛兔保险。全年收入保费116.5万元。1987年5月,开展亦工亦农身份职工养老金保险,共有2473人参加保险,收保险储金40万元。同年暂停养殖业保险。 全年保险费收入200万元。1988年,增加子女婚嫁金保险和乡镇计划生育专职人员养老金保险。 1989年,保险事业稳步发展,保费收入420万元,比上年增长48%,是增幅最高的一年。截止1990年底,全县有175个国营、集体企业加入保险,达到国营、集体企业数的100%;机动车辆加入保险1600辆,家庭财产保险33500户;人寿保险23106人,收保险储金459万元。保险公司承担全县人寿、财产保险经济责任风险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