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烘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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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烤新中国成立前,境内烟农尚未掌握采收、烘烤技术,多从临朐聘请烘师指导采收、烘烤。新中国成立后,烟农逐渐掌握采收、烘烤技术。
烘房:1960年前的烤房为旧房改建的三火管大烤房。1965年,三岔乡璞邱村建成全县第一座五火管大烤房,后在全县推广。70代初,曾一度发展到七火管、九火管。1976年,对五管和七管烤房进行改造,推广暖风灶土圆管。1979年试验推广暖风炉土陶管烤房,堆积烤房和天窗烤房。堆积烤房1983年停用。1985年以前,烤房规格以267平方厘米和300×267平方厘米为主, 后推广建造小烤房,1986年小烤房占总数的48%,至1990年仍广泛应用小烤房。
烘烤工艺: 1970年以前烘烤工艺为: 小火变黄、中火定色排湿、大火干筋。1972年推广高温硕火烘烤法,此法节省燃料,劳动强度低,1976年全县普遍采用。1985年,烘烤实行规范化操作,采用全国平顶山黄烟现场会技术,烘烤工艺为:降低变黄期起点温度2-3度;延长变黄期时间6-10小时;定色期由9成黄改为10成或11成黄再升温排湿;控制干筋期温度不超过70度。烘烤工艺改进后,烤烟质量明显提高,全县青烟比例仅占0.6%。至1990年仍延用此工艺。
复烤1977年建烟叶复烤厂,建土烤车间14间、659平方米,1.5吨烧式锅炉1台,设计年土烤5000吨, 露天货场贮存能力1500吨,当年复烤烟叶1512吨,产值310万元,利润10万元。1982年复烤厂扩建,改土烤为机烤。建复烤车间38间,1627平方米,置4吨快装锅炉1台,复烤机由县五金厂参照临朐、沂水、烤烟机设计制造,日产75吨。1986年按省烟草公司《挂杆复烤工艺规范》组织生产。1989年成立质检机构, 严格质量管理。工艺流程分3个工段、9个工序。第1工段:原烟供应--原烟回潮--拆包挑选;第二工段:挂烟--烘干燥--冷却--烤回潮;第三工段:装箱--打包--缝包--成品入库。此工艺流程至1990年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