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农副产品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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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县以前,蚕丝、大麻、干鲜果、猪、牛、羊、蛋、山蝎、中药材等,由私商经营。1946年成立沂源县生产推进社,经营粮食、花生、烤烟、皮棉、畜产品、干鲜果等近百个品种。
50至60年代,县供销合作社先后设采购科、推销经理部、中药材经理部、土产杂品经理部。南麻、鲁村、东里、悦庄等基层社成立采购站,时经营品种200多个。自1961年始,对农副产品实行派购、议购政策。果品、皮张、蚕茧、黄烟等与生产队签订派购合同,返销一定数量的棉布、化肥等紧俏商品,完成派购超额部分实行议价收购。1966年采购额为430万元。
1975年主要农副产品收购量大幅度上升, 苹果收购量8100吨,花椒500吨。年采购额达1267万元,比1966年增加近2倍。
1978年后,全县农村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县供销社增设多种经营科,帮助社队发展多种经营,农副产品货源充足。到1982年收购额增加到3657万元,比1975年增加1.9倍。收购品种达400余种。
1986年春, 由于上年收购苹果无计划, 且收购价格偏高,造成苹果滞销积压2349吨,经济损失近50万元。1988年3月,为发展深购远销业务,县供销社在全国7个城市设立办事处,配备业务骨干16名,是年收购总值2888.7万元。
1990年对采购农副产品的分管干部和业务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实行分购联销。是年购进生猪201.5万公斤、 鲜蛋18万公斤、苹果75万公斤、花椒60万公斤、蜂蜜33.3万公斤。
生猪新中国建立初期,生猪由私营屠宰户自由购销,国营商业购量极少。
1955年7月, 实行生猪派购制度,依据上级分配上调计划与县内市场供求情况确定派购任务,食品公司与畜户签订交售合同后收购。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生猪由国营食品公司统一收购,禁止个人购销。1960年实行"少杀多繁、繁殖第一、出口第二、消费第三,先城市、后农村"政策。1962年恢复生猪派购,实行包购超额奖励合同制。是年国家拨给10万元无息贷款,发放预购订金,扶持社员养猪。1963年实行"计划内售一留一、购留各半和议价收购"办法。
1980年全县雇用30名生猪派养派购管理员,负责生猪饲养管理和委派收购任务。1982年,国家允许个人屠宰销售生猪,打破国营食品公司独家经营格局,彻底解决了沿袭多年的吃肉难问题,市场肉品供应充足。1984年始,为解决卖猪难问题,允许养猪户跨区、乡售肥猪。1985年国家放开生猪市场,停止派购,自由交易,同时恢复"斤猪斤粮"奖励办法,临沂地区分配本县扶持生猪生产饲料粮5800吨。是年收购生猪55970头。
1986年4月, 地区分配给县饲料2925吨,订购育肥猪饲料1750吨。是年规定农民交售肥猪1头, 奖励平价饲料小麦50公斤或标准面粉45公斤,对边远乡镇农民每交售1头肥猪奖励平价小麦75公斤或标准面粉65公斤、 配合饲料113公斤。1987年9月1日起,农民向国家交售1头肥猪奖励饲料75公斤。全县乡镇食品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独立核算,采取自购代购多种形式收购,是年收购生猪46790头。1988年取消售猪饲料奖,农民自由交易,国营食品部门实行议购议销。全县80%的生猪加工销售业务由私人承担。 1990年国营食品部门收购生猪19962头,比1985年减少36008头,仅占1985年收购量的35.6%。
鲜蛋1955年国家开始实行鲜蛋派购政策。1961年实行按比例收购政策。即根据上级下达的鲜蛋收购计划,规定每只鸡交售1公斤鲜蛋,计划分配到各基层供销社,由采购站和各门市部负责收购。1962年对农民养鸡数造册发证,规定每只鸡年交售鲜蛋1公斤, 持证售蛋。奖售红糖、茶叶、卷烟等18种工业品。1966年停止派购,1971年恢复。1977年停止奖售工业品。1979年以后,鼓励农民饲养家禽,出现大批养鸡专业户,商品蛋源充足,1982年收购鲜蛋突破50万公斤,受到商业部的表彰。1985年停止派购鲜蛋。1990年收购鲜蛋176吨。
蔬菜1953年以前,无蔬菜经营机构,农民自产自销,市场供需,淡旺季悬殊。1954年,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种菜,并收购供应县城非农业人口用菜。
1960年生活困难时期,成立蔬菜专营机构,负责干鲜菜的收购供应。1961年撤消蔬菜专营机构。1965年县副食品公司设蔬菜收购供应站。1966年先后在全县建立7处蔬菜基地(64个菜园,面积858亩)。1979年县政府批准南麻一、二、三村和西冶村村民为菜农, 种菜面积900亩。1981年始,县蔬菜公司对蔬菜基地统购包销的同时,实行店队挂钩,产、供、销一条龙,减少中转环节。1984年蔬菜公司与菜农实行"四定"(定品种、数量、质量、交售时间),并规定菜农完成上交任务后,允许上市出售。 1985年1月,国家全面放开蔬菜市场,由市场调节供需,蔬菜公司停止派购蔬菜。至1990年,全县除大葱、生姜、大蒜和少量细菜需调入外,其余达到自给自足。

主要农副产品收统计表

┌──────┬──┬───┬───┬───┬───┬───┬───┬───┬───┐
│年份数量品名│1952│1956 │1965 │1970 │1978 │1985 │1987 │1989 │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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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头) │ │17590 │32866 │35730 │57789 │56055 │104816│80481 │51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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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蛋(万公斤)│1.45│35.8 │25.7 │54 │11.25 │28.11 │ │14.14 │1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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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吨) │ │ │34.5 │174.5 │7115 │2580 │5556 │3984 │4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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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椒(吨) │ │9.6 │26.7 │81.2 │862.4 │406.9 │598 │390 │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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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饼(吨) │ │420.3 │413.8 │ │1644.6│980.3 │326.9 │9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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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吨) │ │71.8 │171.1 │ │45.6 │9.5 │7.5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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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楂片(吨) │ │150.1 │160 │ │54.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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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枣(吨) │ │8.1 │98.9 │ │69.5 │1.2 │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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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栗(吨) │ │1.9 │17.2 │ │38.6 │3.4 │12.3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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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蝎(公斤) │ │ │ │4023 │246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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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吨) │ │3.1 │5.3 │20.4 │147.9 │136.4 │331 │366 │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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