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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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玉德,男,南麻一村旅馆服务员。1986年12月31日晚,在登记处柜台上捡得一提包, 内装现金4812元,他当即交到城关派出所。经查问,是郯城县李在冠等4人遗忘,李等收到失而复得的现金时,感动得热泪涌流。
宋传森,男,供销大楼皮鞋组营业员。1989年9月19日下午, 在柜台上捡得1个装有现金和存折共1369元的提包,等到下班后未见失主来寻。交到派出所后,经查证,交还给失主。
翟立岭, 沂源县造纸厂工人。1988年5月13日晚,在工人文化宫拾到1张3226元的活期存款折,失主经派出所通知后,如梦初醒,还以为存款折在家中箱子里。
魏建量, 南麻镇东高庄村农民。 1988年9月18日在田庄水库干活时,拾到1张2500元的活期存款折。魏虽然家境贫寒,但他见利思义,通过派出所查找,将存款折交还给了失主。
1990年4月10日,沂源县实验小学三年级二班学生王鹏、尚绪国、吴海军3人在体育场拾到一个纸包,内有人民币1000元,他们迅速跑到人民商场十字路口,交给值班交通警察。学校表彰了这3位学生。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1986年10月至1989年10月,共办理拾金招领31起,计人民币现金17555.99元,粮票238斤,自行车、手表及各类单据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