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食品卫生 资料库:沂源县情资料库 章节:卫生体育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1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1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11/article/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11/article/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65年县防疫站成立后,县、乡即有人分管食品卫生。自1959年起,每年都对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1963年7月,县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冰糕和果子水不符合卫生标准,给予停止销售和停业整顿处理。1984年处理唐山供销社变质猪肉4400公斤。 1985年, 全县处理变质食品17个品种,5000多公斤。1990年,全县在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中销毁不合格食品33种1.7万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自1983年7月1日实施后,每年都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查体签发"卫生许可证"。1990年查体5889人,调换工作140人,五病调离率100%;签发冷饮食品卫生许可证11份,换发食品企业卫生许可证594份,换证率100%;换发食品商贩卫生许可证2289份,换证率99%;换发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145份,换证率100%。 由于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不仅预防疾病发生, 食物中毒事件也明显减少。1955年发生毒蘑菇中毒2起8人,死5人。1964年,误食河豚鱼中毒11人,死亡4人。1978至1990年食物中毒9起,无1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