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曲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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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流传的曲艺有评词、琴书、渔鼓、木板小鼓、弦子鼓等。民间艺人演唱的传统曲目有《大明英烈》、《包公案》、《兴唐传》、《精忠说岳》、《杨家将》等。清末东高庄琴书艺人周铁嘴在鲁南、苏北一带颇有盛名。解放前,曲艺艺人各自串乡演唱。1951年,县文化馆对34名艺人进行训练。1956年,成立沂源县曲艺组,对流散艺人统一管理,实行登记发证。经考核合格的艺人持文化科签发的“演出证”演出。政府对贫困艺人每年一次进行救济。1962年始,提倡说、唱新书。1964年,曲艺组发展为沂源县曲艺协会,有会员10人。协会制订《曲艺人员工作守则》和交纳会费及例会制度。1964年,举行沂源县首届说唱新书会演,演出《红岩》、《林海雪原》 、 《苦菜花》、《烈火金钢》、《敌后武工队》、《夺印》等新曲目。1965年5月, 举办全县职业曲艺创作会演,演出艺人自己创作的15个新书目。1983年,评书艺人张道兴演唱的《虎穴除奸》在地区会演中获一等奖。全县参加国家曲艺协会的1人,省曲协的7人,市曲协的16人,县曲协的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