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民办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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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县初期,教师缺乏,国家经济困难,群众自办学校,自聘教师。1949年冬,全县有民办教师8人。 1950年春,四区黄土崖村自筹办学,从胡家庄聘请一位老师任教,开民办小学从外村聘师的首例。1958年,民办小学发展迅速,至1959年民办教师发展到578人, 占小学教师总数的41.8%。1960年后,因生活困难,民办小学逐渐停办,民办教师大部分返回农业。1964年,推行两种教育制度,提倡办工读小学,除办好全日制教育外,兴办一批半工半读、半农半读小学。1956年,全县有民办工读教师633人。 “文化大革命” 期间, 工读教育停办,工读教师回队劳动。1968年冬,213名外籍公办教师迁回原籍,从外地回本县的仅22人。公办教师奇缺,许多山村小学只得改为民办,民办教师再次猛增。1976年,全县共有小学教师3001人,其中民办教师2464人,占总数的82%。1983年始,根据教龄、学历,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 经考试合格后转为公办。之后,每年转1批。1987-1990年共转200人。1990年,全县共有民办教职工2363人,其中,小学民办教职工1945人,中学民办教职工4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