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优生优育 资料库:沂源县情资料库 章节:概况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1/article/7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8/section/1/article/7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0年,新《婚姻法》颁布之后,在全县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学习。为降低低 能、 痴呆、畸型、遗传病、先天性病儿的出生率,阻止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 亲,未治愈的麻疯病及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疾病的人结婚。已婚者,劝 其做节育或绝育手术。卫生部门对新婚夫妇提供优生优育知识咨询服务和婚前体检。 同年,县妇幼保健站在东里公社24个村开展围产期保健试点工作,对孕妇进行产前 检查、 产后服务、系统管理,翌年在全县展开。1985-1990年全县孕、产妇管理率 达到98%。 1981年开始建立独生子女查体制度。是年查体6085名,检查率为35%。1985年, 全县有独生子女38659名,检查19259名,检查率为45%。到1990年,独生子女查体 已形成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