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优生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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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新《婚姻法》颁布之后,在全县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学习。为降低低
能、 痴呆、畸型、遗传病、先天性病儿的出生率,阻止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
亲,未治愈的麻疯病及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疾病的人结婚。已婚者,劝
其做节育或绝育手术。卫生部门对新婚夫妇提供优生优育知识咨询服务和婚前体检。
同年,县妇幼保健站在东里公社24个村开展围产期保健试点工作,对孕妇进行产前
检查、 产后服务、系统管理,翌年在全县展开。1985-1990年全县孕、产妇管理率
达到98%。
1981年开始建立独生子女查体制度。是年查体6085名,检查率为35%。1985年,
全县有独生子女38659名,检查19259名,检查率为45%。到1990年,独生子女查体
已形成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