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干部管理机构 资料库:高青县情资料库 章节:三合店村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7/section/1/article/29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7/section/1/article/29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8年,高青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建国初,由县委组织部、 县政府民政科分别管理党政干部。1951年11月, 建立县政府人事科。1963年3月, 改称人事监察科。1967年3月, 因"文化大革命"机构改组,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 组织组负责管理全县干部。1975年5月, 建立县人事监察局。1979年7月改称人事 局。全县干部由组织部和人事局分级管理。1985年, 县委组织部有工作人员23人 (不包括老干部管理局), 县政府人事局有工作人员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