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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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乡低保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
审批、社会化发放”程序运行。当年11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300元
提高到2500元,当年10月,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全年发放城
乡低保金1550万元,取暖补贴135.21万元,春节一次性补贴179.88万元。新增城乡低
保202户、436人,取消城乡低保114户、251人。全县投入12余万元为城乡低保和农村
五保对象出资加入意外伤害保险。 解答群众来电3000余个、来访1500余人次。8月,
开展特困家庭普查,时间为一个月,普查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和家庭收入低于城乡低
保150%的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生活难以维持,陷入困境,依靠自身无力摆脱的特殊困难
家庭。 历经入户调查、张榜公示等环节,全县普查特困家庭757户、1859人,县委将
其列入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范围开展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