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抚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6&A=9&rec=778&run=13

2013年,全县共有抚恤定补优抚对象3094人。因战一级残疾军人定期抚恤金达到
了每人每年43630元,城镇烈属定期抚恤金达到了每人每年13860元,抗日战争时期入
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达到了每人每月710元, 带病回乡和参战退役人
员定期生活补助金达到了每人每月320元。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上年每户13000元
提高到14760元,进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了每户44280元,在乡烈士遗属优待金由
上年的每户8000元提高到9050元,在乡烈士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优待金达到
了1500元, 在乡参战退役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待金达到了600元。当年,按照
《桓台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免费为全县参合优抚对象加入新农合,
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为158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发放定额门诊补助79万元; 为参加
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参战退役人员发放定额门诊补助82.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