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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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2013年度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表彰活动
实施方案》暨检查评议的通知,确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58个执法部门年内落实部门执
法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内容涉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务实高效服务科学
发展大局等方面。评议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群众公论的原则,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
用,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努力实现评议执法工作与促进部门整体工作的有机统一。
评议过程分四步进行:一是部署评议工作,宣传发动;二是部门自查,走访调查;三
是综合评议评选;四是汇总评议评选结果,决定表彰先进单位。12月,各执法部门进
行自查并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自查总结报告;中旬各镇人大、城区街道人大工作室和
县直机关人大代表联络组分别组织驻桓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进行集中
评议评选,填写2013年度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票和2013年度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
单位评选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进行计票。根据人大代表评选结果。25日,县
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表彰决定,对县政府办公室等20个
单位表彰为2013年度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