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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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根据《中国气象局县级气象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方案》
和山东省气象局、 淄博市气象局有关要求,县气象局3人通过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事
培训、考试、录用等工作,转型为参公管理身份。同年,进行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
依据《山东省气象局观测与网络处关于取消气象旬(月)报编发和地面20时对比观测
任务的通知》 ,7月1日(实际是北京时间6月30日20时)起,取消20时地面人工对比
观测干球温度、湿球温度、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地面温度、地面最高温度、地面最
低温度、浅层地温(5、10、20厘米)、风向风速、气压项目。
(荣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