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行政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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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县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44件,审结2279件。其中,审结人身
伤害、交通事故、追索报酬、房屋买卖类案件498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560
件, 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48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53件,审结劳动争议、工伤
保险等案件73件,审结金融借款类案件259件,审结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合同类
案件256件,审结小微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案件35件。发挥行政审判平衡职能,促
进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2件,审结102件。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原则,
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
的和谐互信,将“官民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庭外,95%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协调
解决。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大力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行
政执法工作,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3件,为改善行政执法环境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