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201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8/article/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8/article/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收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5件,
由县政府办理63件,县委组织部门办理2件。涉及3个镇(街道)、20个部门和单位。
其中,农业农村类20件,城建交通环保类20件,社会保障财贸类7件,经济建设类5件,
科教文卫类11件。根据办理情况,所提建议绝大部分已被采纳,已解决或基本解决49
件, 占7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13件,占21%;留作参考的1件。代表对办
理结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督办过程中,坚持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秘书长分工督办制度,坚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强化督
办工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实行分管县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
专人负责具体办理,并通过走访代表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获得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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