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 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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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为落实全年工作要点确定“继续开展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
评选活动”工作项目。11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文件印发评议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暨检查评议通知,对活动开展作出部署,确定对本行政区域内57个执法部门年内落实
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议。评议内容涉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务实
高效服务发展大局等方面。评议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群众公论原则,发挥人大代表监
督作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力求实现评议执法工作与促进部门整体工作有机统一。
12月,各执法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年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自查报告;有关办事机构对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违纪和违法犯罪情
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部门自查报告使用、驻桓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分组、
代表评议评选方法等事项作安排落实。同月29—30日,各镇人大、城区街道人大工作
室、县直机关人大代表联络组分别召开会议,组织代表填写对57个执法部门执法服务
工作的评议票和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评选票,主任会议成员和驻会委员按照分工
参加会议并填写评议票和评选票,由各小组对评选票当场密封并加盖印章交由县人大
机关工作人员带回。县委、县政府、组织部有关领导也在各自工作单位填写评议票和
评选票,并组织人员对评选票进行统一拆封、汇总。有关办事机构对评议票进行汇总
后,主任会议听取评议评选有关情况汇报,根据参评代表评选结果和实施方案中有关
要求,研究确定2014年度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同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表彰决定,对县政府办公室等20个单位表彰为2014年
度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