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8.9万人,征缴基金22405万元,支付17913
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7.8万人,征缴基金2534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
入10114万元),支付19240万元。
1月,县长办公会确定桓台县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4月,开展慢性病鉴定,
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病种由9种扩大为14种。开展门诊统筹签约,全县共签约34万人,
300家卫生室开展普通门诊联网报销。 5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
240元提高到320元。 7月,城乡居民参保人住院期间转外院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费
用中一并报销。 8月,实施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在20类重大疾病范围内,对城乡
居民1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 费用,经过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报销后, 个人累计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起付标准12000元),由大
病保险按比例给予一定补偿。 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9月,调整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2015年个人筹资标准: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220元,
二类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50元。 学生和儿童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
12月,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乳腺肿瘤微创手术纳入单病种定额结算管理。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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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8.9万人,征缴基金22405万元,支付17913
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7.8万人,征缴基金2534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
入10114万元),支付19240万元。
1月,县长办公会确定桓台县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4月,开展慢性病鉴定,
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病种由9种扩大为14种。开展门诊统筹签约,全县共签约34万人,
300家卫生室开展普通门诊联网报销。 5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
240元提高到320元。 7月,城乡居民参保人住院期间转外院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费
用中一并报销。 8月,实施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在20类重大疾病范围内,对城乡
居民1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 费用,经过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报销后, 个人累计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起付标准12000元),由大
病保险按比例给予一定补偿。 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9月,调整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2015年个人筹资标准: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220元,
二类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50元。 学生和儿童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
12月,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乳腺肿瘤微创手术纳入单病种定额结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