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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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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交易秩序】
2014年,制定《关于加强商品房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取得预售许可的 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加强商 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预售款拨付符合工程进度及用途,在解除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前,须留存一定比例的预售资金作为重点监管资金,用于开发项目的收尾工作;加强 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单位须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时,增加有关注意事项 和购房风险的温馨提示,增强购房合同履约率。签订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及“物 业维修资金交存承诺书”,确保开发企业严格履行物业保修责任,保障购房者合法权 益。 同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解除的公示期限由3 个月缩短为10天,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取消审查房屋评估报告程序。至年底,办理 商品房预售登记80幢、 6062套,面积73.15万平方米;预售商品房预告及抵押预告登 记3055套,面积35.79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