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面落实查办案件“四个五”(“五条途径”梳理案件线索、“五项制
度”建立办案保障、“五个关口”强化监督审核、“五项报告”深化办案效果)工作
机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落实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加大自
办案件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应查尽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年内,
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查案件59起, 其中大要案18起,占立案总数的30.5%,自办案件24
起, 占立案总数的40.6%。上报59起案件中,贪污贿赂类8起,占上报案件的15.1%;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6起,占上报案件的10.1%;违反财经纪律类3起,占上报案件
的5.05%;失职渎职类15起,占上报案件的25.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26起,占上报
案件的44.1%;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1起,占上报案件的1.7%。案件涉及事业单位党员
10人,企业党员15人,农村党员干部34人。
【查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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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面落实查办案件“四个五”(“五条途径”梳理案件线索、“五项制
度”建立办案保障、“五个关口”强化监督审核、“五项报告”深化办案效果)工作
机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落实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加大自
办案件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应查尽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年内,
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查案件59起, 其中大要案18起,占立案总数的30.5%,自办案件24
起, 占立案总数的40.6%。上报59起案件中,贪污贿赂类8起,占上报案件的15.1%;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6起,占上报案件的10.1%;违反财经纪律类3起,占上报案件
的5.05%;失职渎职类15起,占上报案件的25.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26起,占上报
案件的44.1%;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1起,占上报案件的1.7%。案件涉及事业单位党员
10人,企业党员15人,农村党员干部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