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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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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城乡低保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镇(办)审核、县
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程序进行,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实现了“规范操作、
提高素质、改善条件、确保资金、推进公开、档案规范”的目标,全面提高了基层低
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自当年1月1日起, 全县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
1500元。全年共为低保对象4053户、8506人发放低保金874.28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130.48万元, 取暖补贴119.07万元,共计1123.83万元。自上年10月起城市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月261元提高到316元, 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245元, 共发放城市低保金
138.99元, 分类施保1.95万元, 取暖补贴18.78万元,一次性补贴16.02万元,共计
175.74万元。 年内,共新增农村低保365户755人,取消农村低保730户1018人,新增
城市低保8户23人,取消城市低保12户54人。为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化、规范化建设,8
月9日,对全县各镇办民政主任及信息系统操作员30余人进行了培训,并投资6万余元
为各镇办民政办公室统一配备了笔记本电脑。2012年,低保规范化管理日益完善。严
格规范管理,实现阳光操作。严把入口关,加大复核力度,及时办理低保户的增、减、
停手续, 确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年内,全县农村低保户达到3930户
8343人,城市低保户达到242户436人。当年,共新增农村低保508户1091人;取消799
户1589人; 新增城市低保4户6人;取消79户182人。设立低保服务电话,统一制作了
服务电话公示牌,便于群众咨询和反映问题;发放惠民宣传手册,加大新闻报道力度,
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在当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低保办公室在全县25
个涉民部门中位居第一。农村低保标准自1月1日起,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300元;
城市低保标准自10月1日起, 由每人每月316元提高到360元。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
1583.56万元, 春节一次性补贴184.43万元。率先在全市为低保对象发放取暖补贴,
当年共发放取暖补贴140余万元; 为城市低保户办理生命幸福家庭保险卡。通过产业
扶持等措施,提升低保户的“造血功能”,让低保户每月有稳定的收入,更好的保障
他们的基本生活。年内,有85户低保家庭共分红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