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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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全县共建立基层“两站”(消费者维权站、“12315”投诉站)428个,
实现城乡基层维权网络全覆盖。其中,城区工商所所辖少海社区“两站”被列为省工
商局半年会参观点。 7月18日,少海社区“两站”代表县工商局迎接全省工商行政管
理工作现场观摩会的参观考察, 受到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高度评价。 全年受理投诉
4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8万元。2012年,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与安全” 主题,开展系列纪念活动。5月25日,县政府下文批准“桓台县消费
者协会”更名为“桓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保委”)。消保委
是经县政府批准,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其业务主管部门为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6月12日,中
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一行到县少海社区视察指导“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对县
消保委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是年,创新消费教育模式,组织开展“消费
体验教育示范基地”(双基地)创建活动。规范指导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创建淄
博市“消费体验教育示范基地”,通过消费者走进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生产、流通、
储存等各个环节,培育消费者的生态、安全消费意识,对倡导绿色、低碳和健康生活,
提升责任意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6月21日,全市首届“消费体验教育示范基地”
(双基地)授牌大会暨消费体验活动在桓台县举行。同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消
费维权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意见》要求,县工商局、县消保委大力推进“一会两站”
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消费
维权新模式。全县共有“一会两站”437个,其中,分会9个,行政村、社区“两站”
310个,农资销售点“两站”66个,企业“两站”45个,个体工商户“两站”7个。聘
用村支部书记、 村委主任和大学生村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460人。在全县构建形成以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为执法主体、县消保委为中心、各基层分会和“两站”组成的消费
维权网络。 年内,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488起,处结479起,处结率达98%以上。
发布消费警示50余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