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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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加大执行力度, 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
193件次, 对41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对胜利油田某置业公司等企业和个人,通过
上级法院新闻发布会进行媒体曝光,加大“老赖”违约失信成本和代价。规范执行行
为,通过将执行权限下放基层法庭,建立以法院执行局为主线、四个基层法庭为支点
的“四点一线”执行网络,充分整合基层法庭诉讼保全和调解履行资源。全年共受理
各类执行案件959件,执结959件。2012年,组织开展夏季执行会战和反规避执行专项
行动,拘留被执行人21人次,组织搜查47次,采取查询、冻结、查封、扣押措施1700
余案次。 在处理唐山某管桩公司诉滨州某施工企业追索货款纠纷系列案件中, 通过
GPS定位查询涉案财产、 冻结到期债权、划拨银行资金强制执行措施,为该公司追回
货款240余万元。对矛盾易激化案件,注重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执行和解率达47%以
上。 妥善处理群体性执行案件,在涉及华齐粮机189件系列案件执行过程中,主动协
调外地法院,积极争取涉案资产拍卖和分配主动权,最大限度地提升资产变现率,拍
卖成交价高出评估价近400万元; 及时分配执行财产,兑现工人工资60余万元,分配
涉案资产2000余万元, 债权受偿率达97%以上,无一起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受理各类
执行案件913件,执结9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