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开展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
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不良现象,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贯彻落实“宽
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制定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10人,纠正侦查、审判违法19件22
人,不批准逮捕12件12人,追诉14件19人,相对不起诉4件4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2
件2人。7月,追诉某机械厂2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8份造成税款流失近5万元一案,
为全县十年来追诉的首起单位犯罪案件。2012年,开展对执法活动监督机制的探索和
实践, 健全完善专项监督、拓宽沟通联系、强化监督配合3项机制,先后对13个派出
所的接处警登记簿、 “110”处警备案单及治安案件的案卷进行执法活动监督。共办
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 纠正侦查、审判违法14件,不批准逮捕29件36人,追捕9件
10人, 追诉漏犯23件28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件。对追捕追诉
案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刑事诉讼活动监督】
2011年,开展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
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不良现象,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贯彻落实“宽
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制定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10人,纠正侦查、审判违法19件22
人,不批准逮捕12件12人,追诉14件19人,相对不起诉4件4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2
件2人。7月,追诉某机械厂2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8份造成税款流失近5万元一案,
为全县十年来追诉的首起单位犯罪案件。2012年,开展对执法活动监督机制的探索和
实践, 健全完善专项监督、拓宽沟通联系、强化监督配合3项机制,先后对13个派出
所的接处警登记簿、 “110”处警备案单及治安案件的案卷进行执法活动监督。共办
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 纠正侦查、审判违法14件,不批准逮捕29件36人,追捕9件
10人, 追诉漏犯23件28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件。对追捕追诉
案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