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6&A=6&rec=775&run=13

2009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819户、7334人,按1100元/人?年的标准,共发
放低保金366万元,生活补贴167.7万元,取暖补助114.57万元,合计648.27万元;城
市低保对象有265户、543人,低保标准由246元/人?月,提高到261元/人?月,自当年
10月1日起执行,年内共发放低保金84.33万元,生活补贴32.90万元,分类施保0.7万
元,取暖补助15.90万元,合计133.83万元。是年,共注销农村低保对象209户、397人,
城镇低保对象18户、 39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472户、1072人,城镇低保对象30户、
61人。对24户城镇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发放数额进行了调整。2010年1月1日起,全县农
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100元提高到13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81元。全年共为农
村低保对象4358户、8711人发放低保金525.89万元,生活补贴188.98万元,取暖补贴
130.62万元;自10月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1元提高到316元,月人均补助标
准达到245元。 全年共为城市低保对象318户,640人,发放低保金103.39万元,生活
补贴34.36万元, 取暖补贴16.98万元。是年,全县新增农村低保869户、2077人;取
消农村低保330户、700人;新增城市低保90户、181人。取消城市低保户36户、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