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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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7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2009年度开展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对全
县行政区域内的59个执法部门年内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的
主要内容有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等。评议坚持实事求
是,注重群众议论的原则,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
见,实现评议执法情况与促进部门整体工作的有机统一。评议过程分四步进
行:一是部署评议工作,广泛宣传发动;二是部门自查,走访调查;三是综
合评议;四是审核评议结果,表彰先进单位。12月上旬,各执法部门写出自
查总结报告,12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各主任分别到各镇、城区街道办事处
和各代表联络组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向代表通报各执法部门的自查总结报
告,组织与会代表认真填写执法责任制评议票和征求意见表。在此基础上,
2010年1月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决定,对50个部门
表彰为2009年度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2010年11月23日,县人大常
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0年度开展部门执法责任制工
作评议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对全县61个执法部门执法责任制情况进
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坚持的原则和方法步骤均同上年。12月,县人大
常委会各主任分别到各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各代表联络组召开人大代表座
谈会,向代表通报了各执法部门的自查报告,组织与会代表认真填写了执法
责任制评议票和征求意见表。2011年1月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作出表彰决定,对49个部门表彰为2010年度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先
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