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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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根据中央、省文件规定的教育示范县免杂费及补助公用经费标准的规定,
补助标准,农村初中提高到每生每年660元,农村小学提高到每生每年420元,中央及
省、 市、 县按照4∶2∶4的比例承当该项资金。当年,对特教中心学生按每生每年
22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县政府拨付49.75万元,为义务教育段学生免费查体。从
下半年开始,对考入桓台县职业学校的桓台籍学生实施免学费,共计1059名学生享受
该项政策,免学费资金为90.015万元。2010年,补助公用经费标准,农村初中提高到
每生每年720元, 农村小学提高到每生每年510元,中央及省、市、县按照4∶2∶4的
比例承当该项资金。全年,拨付免作业本款129.92万元;拨付对义务教育段学生进行
救助108.24万元;对特教中心学生按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县政府拨付
53.64万元,为义务教育段学生免费查体。对考入桓台县职业学校的桓台籍学生继续
实施免学费, 有3339名学生享受该项政策,免学费资金为283.82万元。县政府拨付
65.3万元,对全县校舍进行抗震安全鉴定,拨付600万元,对校舍进行加固、改造。
是年,桓台县教育体育局被山东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教育系统财会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