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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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县国税局针对县内有关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税收政策
变化大的实际,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税收简报、月度分析和收入快报,
对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提供详细预测分析报告以及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影响建议。
先后6次陪同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国税局以及市人大领导到重点税源企业调
研,积极反映企业在金融危机中遇到的困难以及税收政策调整对企业的影响,
为全县企业争取更大的政策发展空间。重点开展对造纸机械、造纸、纺织等
行业的经济税收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增值税转型改革、
燃油税费改革、出口退税率调整等重大税收政策变化重点跟踪,重点分析,
及时完善征管措施和建议,提高组织收入针对性。全年增值税转型等税收政
策影响收入41093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抵扣2.99亿元,占全市企业抵扣总
额的31.39%; 矿产品税率提高增加抵扣5450万元;企业所得税新法实施减收
16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减收400万元;金诚、汇丰石化集团因购
进原料消费税抵扣政策造成减收3693万元。全年办理落实安置残疾人就业税
收政策退税2430万元; 资源综合利用退税66万元; 追征立窑水泥生产企业
税款108万元; 出口退税7178万元;东岳CDM退税5579.4万元。加大增值税转
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政策执行力度, 重点对企业财务人员免费培训、 各类
专项评估以及征管数据分析等,增加税收504万元。加大企业所得税汇缴力度,
开展税收优惠和征管情况专项检查以及对电力企业专项评估;严格落实车购
税政策,入库税款4407万元;全县生产企业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8606万
元,其中,应退税额6732万元,免抵额11874万元,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7178
万元。 同年,县国税局共组织税收收入124108万元,同比减收17394万元,
降幅12.29%;县级收入完成28691万元,同比减收4694万元,降幅14.06%。其
中,完成直接收入105408万元,同比减收33354万元,降幅24.04%;完成调库
收入18700万元,同比增加15960万元, 增幅582.48%, 增加县级收入4675万
元; 管理增收入库13875万元,增加县级收入3864万元。
2010年,针对税收政策对组织收入的影响,在全县开展两次税源调查普
查,重点税源延伸到年纳税额30万元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对税收影
响较大的海力、张钢、金诚、 天源热电等企业所得税管理力度, 全年入库
企业所得税4.29亿元,同比增收3.5亿元,增幅445.56%。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打
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筛选部分企业开展自定义评估,采取“查账必查票、
查案必查票”措施,全年税收预警评估入库税款6684万元。 继续开展欠税清
理入库2001年前呆账税金390万元。按照县政府《桓台县加强城区个体税收管
理的意见》要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会同地税、工商、街道办、公安等部
门,对委托代征业务流程和技术支持等细节进行研究测试。对水泥、房地产
等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
抵扣凭证等税收违法行为,全年稽查查补入库税款2723万元。继续强化流转
税管理,对年投资计划1000万元以上企业实行重大事项备案,强化固定资产
投资跟踪问效。全年新增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5.51亿元。加强退税审
核,审核残疾人就业企业符合条件增值税退税2430万元;办理资源综合利用
企业增值税减免退税1448万元。聘请税务专家对全县300余户企业所得税查账
征收企业进行汇缴业务集中培训, 强化汇缴申报案头审核、纳税评估,督
促企业开展税收自查,提高汇缴工作质量,共入库上年度企业所得税1870万
元, 同比增收345万元,增幅22.62%。全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方式一律
转为查账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采取定率征收或定额征收,全县有478户企业
由核定改为查账,核定征收面由上年75%下降到29.5%。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管理,全年兑现所得税优惠政策14545万元。 对出口退税管理建立出口
退税模拟审核系统,以深化出口征退税衔接为载体,将出口退(免)税审核、
增值税申报审核与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结合, 加大评估力度, 评
估入库税收1263万元。 全年办理出口退税9507万元,出口货物免抵调库税额
8720万元。加强车购税管理,顺利完成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版工作,入库
税款8353万元,增幅67.19%。截至年底,全县共组织税收入库17.67亿元,同
比增收5.26亿元, 增幅42.4%。其中,国内税收直接收入16.8亿元,同比增收
6.26亿, 增幅59.39%; 县级收入完成4.45亿元,同比增收1.59亿元,增幅
55.27%, 快于整体税收近13个百分点。 同时,税种结构得到实质性优化,
“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占直接收入比重由上年的87.3%下降为69.4%,
企业所得税占直接收入比重由上年的7.5%上升为25.5%, 实现同等总量税收
情况下地方收入最大化,为县级财源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