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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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开展以调解小组和“十户三员”为重点的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统一印制《人民调解登记簿》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发放到全县每个调委会,
加强村(居) 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年底,村居规范化调解室数量
已达到40%,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2670件,调解成功2630件。协
助邢家等镇组织各村从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中聘任首席人民调解员,桓台县金
巍、田茂升两名人民调解员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省优秀
人民调解员。新增一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达到6家, 基
本满足基层法律需求。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3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社区矫正工作共有14人解除矫正, 顺利回归社会。
2010年,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律师与人民调解员结对共建活动”,出台《关
于开展律师与人民调解员结对共建活动的决定》,将全县26名执业律师划村
到户,使律师积极介入非诉讼案件的处理。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
底统计,全县社区矫正对象380人,其中缓刑311人,假释54人,监外执行6人,
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 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实行社区矫正工
作的意见》,在四个社区矫正试点镇的基础上,于年底前在全县八镇一街道
全面推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及日常管理工作。为全县12个司法所安
装刑释解教人员管理软件,深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帮困扶助和
跟踪考察一体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帮教、安置和管控,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
好地融入社会。 同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6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无
重新违法犯罪现象。